第4部分 (第3/5頁)

肯定要依靠比賽規則,把這個反問先回避過去了。

誰知他居然如此託大!

這態度,擺明了就是在說:哥一個“防反”技能秒殺你,那是分分鐘的事情,只不過比賽規則不允許你打我,所以我尊重比賽規則,不發動防反技能。

如果規則和你都願意被我防反,那我也不介意直接秒了你!

簡直把對方的詰難視若無物啊!

蘇勤也是精神一振,其實他也很想聽馮見雄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的。擺著主持人的架子沉吟了幾秒之後,他端著官腔嚴肅地問數科院三辯:“反方三辯,你是否同意對方的建議?”

“我……我……我當然同意!”氣勢被壓到的秦明仁,重新慌亂了起來。

馮見雄微微一笑,便開始侃侃而談:

“剛才對方辯友質疑,說‘如果那些仁人志士在絕境中的義舉,不是因為談道德,還能是因為別的什麼動機’?我現在就可以正面回答。

眾所周知,道德是什麼?那只是一種人類社會用於規範人類行為的行為準則。

請注意縮句:道德是一種行為規範的準則。

這句話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就意味著,人類社會有很多種行為規範準則,而道德只是其中之一。

那麼,常見的其他社會行為規範準則又有哪些呢?各家學說都大同小異,我知道對方辯友是學數學的,對法理學不太瞭解,就不欺負他了,我直接挑一個學派公佈答案。

比如,根據‘功利主義法學學派’大師布萊克斯通和吉米。邊沁的學說,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準則,大致可以分為自然、道德、法律、宗教四大類當然,你們也可以有引用不同學派的意見,後面可以展開討論,但我認為這基本上不影響辯題。

在吉米。邊沁的分法裡,自然又叫**,是‘順從人類天性本欲’的行為準則。後面三個,多多少少是違背了人類自然天性的,但具體的違背方式又略有不同。

道德,是明知壞事不可為,主動內發地自我約束不願為。

法律,是明知壞事不可為,被動被外界強制約束不敢為。

宗教,或者說信仰,是不知壞事為何不可為,但是被外界洗腦,不知其所以不然,而依然不為。

正如我方辯友所說,對方舉的那些雖然貧寒,但是還沒到徹底餓死程度的窮人例子當中,或許只能證明‘有些仁人志士對溫飽的閾值比正常人更低、他們的心智更堅定’,所以這些例子並不能用來證明‘他們連溫飽都沒有、依然在談道德’這個論點,因為他們還溫飽著呢。

明朝那麼多言官御史,他們追求被皇帝廷杖打死,也要‘仗義執言’,但是誰都知道這其中大多數人是為了追求‘青史留名’。我不認為這種人是基於道德,反而認為這是一種毫無人性的宗教洗腦,一種已經不知道在為何而奮鬥的人,對已經支出的沉沒成本的瘋狂追捧就像海瑞讓他的女兒餓死,這根本跟道德毫無關係!”

寂靜,令人恐懼的短暫寂靜。

主持人蘇勤的眼神,睜得跟銅鈴一樣大,血絲暴出。

虞美琴目光迷離,悵然若失。

作為馮見雄隊友的史妮可,則是與有榮焉,覺得自己在發飄。

已經沒什麼事兒了的陳思聰和付一鳴,則是羞愧佩服百感交集。

翁得臣已經麻木了。

場下法學院的妹子們,屏息凝神,似乎在害怕錯過迴音。

數科院那邊的,則渾身無力,似乎比賽已經結束了。

可是實際上比賽還有20分鐘呢15分鐘自由辯論,加上兩邊的總結陳詞。

然而,為什麼所有人都覺得比賽已經分出勝負了?

“這個是什麼角度?太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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