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3/4頁)

至少當晚沒事,偏偏又有那女人插手。紙裡包著一件襯衫和一條領帶。他把領帶塞進口袋裡,卻穿上外套,以免白襯衫在月光下太顯眼。他下樓走出馬廄。穿慣了常洗的柔軟的工作服,他感到新衣的質料華貴卻粗厚刺人。房舍蹲伏在月光裡,黑魆魆的神秘莫測,暗藏危險;房舍彷彿在月光下獲得了個性,充滿威脅,是個陷阱。他急忙走過房屋上了小道,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廉價手錶。這是他三天前花其中一部分錢買的,但他從未擁有過手錶,忘了上發條。然而,用不著手錶告訴他時間,他知道已經晚了。

小路平直地延伸在月光下,兩旁樹木投下枝葉的陰影,像黑墨般鮮明濃烈地印在蓋著灰塵的地面上。他走得很快,現在房屋已被甩在背後,從那兒看不見他的身影了。前頭不遠就是橫過小道的公路。他盼望著隨時見到汽車駛過;他曾告訴她,要是他沒在小路口等候,就會徑自去那舉行舞會的學校場所找她。但是,沒有汽車駛過,他走到公路旁仍聽不見有任何動靜。公路,夜晚,都空蕩蕩的。他想:“說不定她已經去了。”他重新掏出停擺的表看了看。錶停著不走因為他沒有工夫上發條。他現在遲到了是他們造成的,因為他們沒給他上發條的工夫,因此拿不準是早是遲。在暗黑的小路的那邊,在那幢此刻望不見的房裡,那女人這會兒正在熟睡,是她攪來攪去弄得他遲到的。他朝小路那邊的方向望去,正在一邊觀望一邊思索之際,突然他的整個身心好似猛然一震,他相信看見了小路陰影裡有什麼動靜。過了一會兒,他又覺得沒看見,也許是心裡有事作的怪,像從牆上看見了幻影。“我倒希望那是他,”他想,“但願那真的是他。但願他會來跟蹤我,看見我鑽進汽車。但願他會跟在我們身後,會來設法阻止我。”然而,小路上他什麼也看不清。空蕩蕩的小路上只有令人疑心的影子不時晃動,不一會兒,他卻真的聽見了汽車的聲音,從朝向城鎮的大路的另一邊老遠傳來。他舉目凝視,立即看見車燈的亮光。

她是一家位於城鎮的背街、狹窄而又暗黑的小餐館的女招待。成年人只消瞟一眼便知道她已經三十多歲了。但在喬眼裡,她個子那麼小,頂多不過十七歲。她不僅個兒不高而且纖細得差不多像個孩子。可是,成年人看得出來她那纖細的身子不是自然的苗條,而是精神的某種內在腐敗所致:身上沒有任何年輕苗條的韻味,周身沒有一根表明青春曾經留住過的線條。她的頭髮暗黑,面孔顴骨高突,老是埋著頭,彷彿頭顱生來就這樣長在脖子上,有一點兒錯位。她的眼睛像玩具動物的紐釦眼:談不上質地堅硬,沒有硬度可言。

正是由於她個兒瘦小,他才一見傾心,像是她的瘦弱保護了她,沒招惹太多男人向她投去貪婪緊盯的目光,於是留給了他更好的機會。要是她身材高大,他很可能不敢問津。他會想:“絕對不行。她準有了相好,有了男人。”

事情開始在他十七歲的那年秋天。那是某週中間的一天。通常他們在星期六進城,帶上食品——冷食,盛在專門買來攜帶食物的小籃子裡——打算在城裡過一天。這次麥克依琴進城找律師,希望辦完事趕在正餐前回家。喬等在街頭,將近十二點麥克依琴才出來。他一露面就看了看懷錶;然後望望鎮上法院塔樓上的時鐘,再望望太陽,流露出一副惱怒不滿的神色。他以同樣的目光瞅了喬一眼,手裡握著懷錶,眼神冷峻,煩躁不安。他彷彿第一次審視打量這個他從小養大的孩子。然後,他轉身說道:“快呀,現在來不及了。”

這個城鎮是火車的大站。即使在一週中間的日子,街頭也到處是男人。這地方帶著男人世界匆匆過往的氣氛,甚至在這城裡住家的人,丈夫每隔多日或遇上節假日才在家——這些男人行蹤靡定,活動場所遠在外地,他們間隔的難得歸家的情形好像劇院的贊助人難得光臨劇場。

喬從未到過麥克依琴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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