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度很高,讓她的壓力非常大。
梁襲也沒有拖泥帶水,拿了電腦坐到貝蒂身邊,開啟小白給他的逃逸案資料,道:“少了東西。”
貝蒂接過電腦,疑問:“少了什麼?”這些資料她看了很多遍。
梁襲道:“少了一份路線調查,肇事者開車從a點到b點撞人,將車開到c點自己的家。只有b和c的資訊,沒有a點的調查報告。他幾點開車,開了多久,吃了什麼,喝了什麼,都沒有。”
貝蒂道:“肇事司機是一名散工,水管工。”
梁襲點頭:“因為此我走訪了受害者和肇事者的社群,收集到了一個資訊:肇事司機當天下午三點在c點幫助距離家一百米的鄰居維修了漏水的水管,和主人一起吃了下午茶,下午六點三十分離開。根據調查報告顯示,肇事司機在a點工作結束後開車回家,經過b點撞人。當天下午的工作地點存在一定矛盾。”
梁襲道:“我詢問這戶人家,女主人告訴我,她當時向上門瞭解情況的女探員說明肇事司機六點三十分從她家離開。我再翻找,卻沒有發現資料中有這條記錄。”
貝蒂拿出地圖,b點到c點二十五分鐘車程,a點沒有具體記錄,只說了一個區。a點到b點為十五分鐘車程。由此進行推算,六點半肇事司機從c點離開,前往a點,花費40分鐘。從a點到達b點15分鐘,用時將近一個小時。
按照證人和肇事者的說法,肇事司機六點三十分離開鄰居家之後,開車前往a點,再開車前往b點的情況下,肇事司機將在七點二十五分經過肇事路口。理論上來說證詞並不衝突,但從實際上考慮卻不是這樣。
由於當時沒有對車輛進行路線調查,現在不可能拿到一年多前的道路監控錄影。勉強解釋也是可以的,六點三十分司機離開鄰居家,接到電話,或者想起來和人約好修理水管,於是開車前往a點。因為工作簡單,或者是戶主自己修理好了水管,因此司機開車返回。因為在a點幾乎沒有耽誤時間,因此司機在七點三十分經過b點。
可疑點在:為什麼資料中沒有鄰居口述的記錄?如果有這份記錄,肯定要調查司機開車的路線。再者,作為警探,在聽聞鄰居說明後,為什麼沒有產生懷疑呢?是瀆職還是另有原因?司機是不是真正的肇事司機?
梁襲說明自己的推測:“很可能這是一起頂包案。當受害者父親知道導致自己女兒死亡的兇手逍遙法外後,他將自己的憤怒裝進了彈炸。”
波比難得有機會插口:“我先問一個問題:肇事司機幫誰頂包?”
梁襲道:“你要從肇事司機角度去考慮,自己兒子是個罪犯,此生基本不可能離開監獄。但自己的孫子是那麼的優秀,牛津大學的高材生,未來國家的棟樑,人類的希望。這樣的人要去坐牢,做爺爺的能捨得嗎?”
波比道:“爺爺幫孫子頂包。”
梁襲點頭:“想頂包也要有實力。我們為什麼去牛津?我就想知道肇孫有多少資源,很顯然肇孫本身資源不多,但是他女友有背景,女友的父親是大法官,母親是商人。本案各方面都沒有問題,只有一位鄰居的口述有一點點的毛病。這份有問題的口述並沒有出現在資料中。”
貝蒂道:“有人抽掉了這份口述。”
梁襲補充:“或者沒有記錄進檔案。”
貝蒂:“因此受害者父親將自己女兒的遺物做成彈炸送給了那些人。還有律師,律師有可能知道實情,她選擇了緘默。還有兩名警探,甚至可能有檢察官。這些人聯手耍了受害者的父母,放過了兇手。”
谷侻貝蒂道:“還有一個重要的人物。受害者父親在郊外生活,女兒的去世對他是個巨大的打擊,他不可能發現其中的問題,是誰告訴了他呢?這個人是不是就是送彈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