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的話,真的只能是在走秀期間逮住你老婆了。只要逮住了她,那她就不得不說出實話。”
我打電話給你的原因就是這個,就是希望你能幫我逮住她。”
很難啊,“李佳雪道,“你已經說了新會員是經由熟人介紹,而劉雨鷗已經沒有這權利了。這樣的話,想混進去真的很難。難道除了劉雨鷗以及那個墮落女生,你就沒有認識其他的佳麗或者會員了嗎?”
被李佳雪這麼一反問,李澤立馬想到了孫蘭娜以及孫蘭娜前男友。
孫蘭娜曾經是薔薇會所的佳麗,現在要再次去走秀簡單得很。
孫蘭娜前男友本身就是會員,所以只要孫蘭娜前男友肯幫忙的話……操!
孫蘭娜前男友將孫蘭娜害得那麼慘!
就算這傢伙肯幫忙!
李澤也絕對不會讓他幫忙的!
至於孫蘭娜,李澤真不希望讓孫蘭娜趟這趟渾水。
在要安排某個人在薔薇會所裡尋找他妻子的前提下,誰能擔負得起這個重任?
阿澤,你有在聽我的話嗎?”
有,“李澤道,“我這邊沒有認識的佳麗或是會員。”
那就想辦法把你老婆的手機拿給我,我在她手機上動手腳。”
這也沒辦法,“李澤道,“中午我和她吵完架,她已經說兩天內都不會回家。要是我現在跑到她公司去,讓她把手機拿給我,以她的頭腦,她肯定知道我在她手機上動手腳。這樣的話,她明晚去薔薇會所之前,她就會直接把手機留在於慧那邊。我打電話過去的話,于慧也會幫她打掩護的。”
這是不是意味著,于慧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應該是,“李澤道,“假如於慧不知道我老婆有去薔薇會所走秀的話,那我老婆應該不可能會待在於慧那邊,因為她必須待在一個能幫她打掩護的人的家裡。要不是佳雪你提醒我,我倒是不會想到這事。我老婆和于慧走得特別近,所以于慧絕對也是知情者。”
那就直接從於慧身上著手吧,“李佳雪道,“我有調查過於慧,她在泉州那邊有個情夫,而她和老公還處於分居狀態下。分居卻不離婚,一般是離婚條件沒有談攏,這裡主要是涉及到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儘管出軌不會導致出軌方淨身出戶,或者是失去子女的撫養權,但法官會因為這個在判決的時候向沒有出軌的那方傾斜的。所以要是我沒有猜錯的話,于慧應該很擔心會被丈夫拿到出軌證據。要是我們能拿到,那就可以逼迫於慧說出真相了。于慧每週會去找情夫一次,所以我們可以從這方面著手。”
走秀是明晚,于慧幽會情人是後天大後天,這樣根本來不及。”
我知道來不及,我只是覺得要是明晚沒辦法混入薔薇會所,那之後以于慧為突破口是個不錯的選擇。”
關鍵我只希望明晚就把我老婆逮住。”
我是第一次聽說薔薇會所,所以我幫不上忙。”
聽到李佳雪這話,李澤不免長長嘆了一口氣。
忽而,李佳雪問道:“翻牆可以不?”
第272章 像只野獸
經李佳雪這麼一提醒,李澤便回憶著第一次去薔薇會所時的情形。
要是李澤沒有記錯,圍牆上都插著玻璃碎片以及電網。
想到此,李澤道:“有玻璃碎片和電網。”
玻璃碎片是小事,主要是電網,“李佳雪道,“我可以直接將電網剪斷,但我怕會觸發報警系統。既然薔薇會所裡面連干擾手機訊號的裝置都有,那應該也配備了報警系統。在不剪斷電網的前提下,要想直接翻進去真的太難了。阿澤,其實前幾天你聽我的話,讓我對你老婆的手機動手腳,那現在也就沒有這麼多麻煩事了。”
反正這個辦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