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對上,各自都因為這個意外相逢而怔仲,忘了周遭種種。
“嗨。”他走到她面前,有些遲疑,但還是停住步子。
一時想不出能跟他說什麼,於是也只能說聲:“嗨。”回應。她已經開始在想他,而在他面前,居然只有怨言,怎麼回事呢?
“來吃飯?”
“……欸。”唉。
跟他一同來用餐的人已走到門外,雖沒開口催促,但不斷的向這邊張望,似乎在趕時間,就等莫靖遠一人了。
“你……有什麼想說的嗎?”莫靖遠無視外頭那些人的動作,雙手緩緩插入褲袋中,悄悄將微顫的手指隱藏,也藏住他的緊張。
她抬頭瞅他一眼,又很快低下去。輕聲道:
“我等一下就要……離開這裡了。”
“然後?”他盯著她的頭頂心。
“……再、再見。”
他沒應聲。
她不敢抬頭看,不是怕看他的表情,而是怕他看到她眼中滿滿的淚,把瀟灑的分手演成煽情的芭樂戲。這樣……是不可以的。
依然低著頭,她努力了好久,終於能更清楚的說出——
“莫,Eric,靖遠,再見,我要走了。所以……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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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厲害,當心口悶悶疼著時,當眼眶沒來由的紅起來時,當快樂自由到極致卻嘆息時……還在想:我漸漸不愛他了吧?最近都沒想起他了呢。
會來到紐約,是因為家裡在這裡買有房子。三十幾年前父母來美國求學時,家裡就買下一幢房子給他們住,後來就一直留著沒賣,非常有先見之明;因為她的哥哥姐姐、還有一些堂親跑到美國留學時,都曾在這邊住過一陣子。而父母他們常來美國參加一些研究與研討會,也是在這邊落腳。
雖然哥倫比亞大學不是父母替她挑學校的第一個選擇,但裡面有一些很優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範圍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業界豐沛的資金挹注,前景看好。這一陣子由於羅藍並沒有明確的表示,好像對未來尚無計畫,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決定,要她來到紐約,進入哥大就讀,為她讀完博士之後的路做好規畫。
她很聽話,一到紐約,便馬上去哥大拜訪了父母所指定要見到的人,參觀了研究室,該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沒做的是——她沒有交出申請資料,沒打算進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讀。雖然說她還是進了哥大,但她修讀的是為期三個月的暑期學分班,科目是視覺藝術,讓所有人跌破了眼鏡。
羅藍當然知道她的不聽話將會很快的引起一些風波,所以她才沒有將這課程做長遠的打算。留在紐約三四個月,除了學一些藝術概念外,主要還是等家人前來,讓他們來說服她,也讓她說服家人;就算還是沒有共識,但至少家人會明白她已經決定這麼做了,不是一時迷惑,也不會如他們所願的走回“正途”。當然,他們會很生氣、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懷疑她是交了什麼壞朋友,被壞朋友蠱惑失去神智,才會叛逆學壞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頓就跟莫靖遠做了了斷也好,這決定是正確的。她不想把無辜的他牽連進她必須自己面對的風暴中。如果他們沒有分手,家人一定會怪罪他,認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兇。
紐約與波士頓相距不遠。就她所知,他每個週末都得來到紐約工作,所以她與他其實無須那麼快分手。她沒讓他知道她下一個落腳處就在紐約,雖然心裡掙扎過,但還是沒說。怕……若有更多的時間跟他相處下去,會太過喜歡他,喜歡到連自己的夢想都可以拋棄掉;然後,在日後老去時,永遠活在抱怨與後悔裡,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時他居然還在她身邊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