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委會:如果再不選中國作家,諾貝爾文學獎就徒有虛名了!
名筆·名嘴·耀眼的明星
“這個節目,鳳凰衛視主張讓我一手包辦、一言九鼎、一針見血、說一不二,打破電視製作模式,單刀直入,以證據罵人、以口舌開心……
語錄
第三章:情感李敖
檔案
1992年月8日在經歷了漫長的八年愛情長跑之後最終區王小屯為妻
述評
李敖為我們展示的感情世界,與他筆下的文章一樣,在華美中也蘊含著男人的真誠。
自述
我的愛情觀
李敖的愛情觀信守的原則是:自由、平等、真誠與純真。李敖對愛情的獨特見解有三:其一是“愛情要有基本情調”,他說:“談到愛情有一個大前提,就是愛情不是很永久的, 除非兩個人一起殉情死掉。真的愛情是要分開的,不是永久的, 分開了以後才是真的愛情。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呢,我覺得愛情本身要有很多的情調。”其二,李敖認為:“愛情不會永遠不變,我覺得計較愛情得失的戀愛都是下一層的戀愛,進一步說,凡是嫉妒、獨佔、要死要活、鼻涕眼淚的戀愛都是不正確的戀愛。”其三,李敖主張“正確對待情變”。
目錄(2)
愛之美與淫之惡
在感情豐富、追求開放的臺灣作家李敖看來,世界上的純情與淫穢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李敖眼裡的異性/
“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隨狗為生,這樣她才能在婚前讓感情奔放,選擇瀟灑重於職業的男友、熱情多於金錢的丈夫。但是,這怎麼可能呢?現實是那麼咄咄逼人,在結婚成為一種謀生的手段的時候,誰還把戀愛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
紀事
李敖的兩次婚姻
灰黑色的陰影竟然像可怕的愁霧一樣悄悄地向李敖和胡茵夢的身邊瀰漫。
李敖親筆在他與小屯的結婚證書上寫下四句話:證人從老,證書從俗。正朔從偽,三從出爐。這是四句寓意深刻的話!也是李敖多少年來對自己終身大事的系統概括。
“愛情的本身是一種浪漫的精神。”
2000年 5 月21日在臺北地方法院以“內亂”、“貪汙”和“洩密”三大罪名控告李登輝。
李敖告過“總統”、“五院院長”、“故宮博物院院長”、檯面上知名的政治人物、媒體負責人,甚至連政府機關,只要被李敖鎖定,幾乎很難逃過被李敖告的命運。
語錄
第四章 爭訟李敖
檔案
述評
李敖告過“總統”、“五院院長”、“故宮博物院院長”、檯面上知名的政治人物、媒體負責人、甚至連政府機關、只要被李敖鎖定,幾乎很難逃過被李敖告的命運。
自述
我為什麼打官司
“我的人生觀絕不如此,我從來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萬里追’,這一性格,最像猶太人。陶希聖、胡秋原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難逃我們東北人的斧鉞,惟我李敖,毋太猶乎?”
紀事
一元錢官司與禁書事件
縱觀李敖在臺灣的涉訟經歷,多與他在臺灣所處困難受壓的境地相關。其寧死也不肯向黑暗與腐敗低頭的硬骨頭精神,是作家李敖數十年來鬧衙涉訟的根本閃光點。
狀告李登輝
對於李登輝在臺灣12年的倒行逆施,李敖早已憎恨在心裡,並且早在李登輝在臺上執政時,李敖就在臺上多次發出“只要李登輝一下臺我就告他”的戰鬥誓言。果真,李登輝一下臺李敖就以“內亂罪”、“洩露秘密罪”、“貪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