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如何能讓這些宵小聚集宮門,要是出了大禍,這個責任不說本指揮,恐怕就是大人也擔不起吧。”
張孝起聽後,愣了一愣,剛才人群中的確有很多宵小在趁火打劫,要是此事真鬧到監國那裡,錦衣衛確是能夠以此為藉口脫身,可如此一來,周勝民和那些仁人義士不就白死了嗎?
不行,我一定要為周勝民他們討個公道!
張孝起怒哼一聲,轉身便要去找連城壁商量此事,不想身子剛動,就聽耳旁傳來一聲吼:“跪下!”
餘音猶在耳,張孝起的雙膝卻是猛的一痛,然後兩腿不由自主的“撲通”跪倒在地。
“聚眾謀反,乃是死罪,張大人以為今日能脫身?”
(未完待續。)
第七百章 鎮反
張孝起他們當然不是聚眾謀反,他們的訴求從一開始就明明白白,那就是請監國殿下將為紹武翻案的奏章留中不發,同時懲治上此奏章的“佞幸小人”。自始至終,發起的官員沒有一個有過謀反念頭,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周士相以謀逆罪給這次監國行宮鬧事案定了性。為了讓謀逆罪坐實,管刑部的丁之相等人搬出大明律法,從中擇摘十八條罪名以佐領張孝起等人聚眾為圖謀不軌。
當日,張孝起、馬安民、王萬達、郭天敘、秦榮、程邦俊等136名朝官被捕,另有378名士紳及中舉未進學又未歸鄉計程車子被捕,參與鬧事百姓被捕者2650人。一時間,廣州府的牢房爆滿,以致不得不將部分犯人關押在城外越秀大營。因軍帥府嚴令,廣州府不敢私放一人,使得府衙外犯人家眷哭嚎不已。
唐王對周士相不經自己同意就殺人、抓人、關人的舉動很是憤怒,命首輔郭之奇拿他諭令命周士相放人。
周士相很是憤怒的對首輔郭之奇道:“朝中之議,有不同意見者可上疏直達監國殿下,或遞表通政使司代傳,是非公直總有朝廷公斷,焉能不經官面程式而私下串連,煽動百姓衝擊行宮,以造成聲勢壓迫監國,壓迫朝廷!倘若此舉得逞,日後人人學之,但凡不合心意,便使人衝擊官府朝廷,國家如何治理,朝廷又有何公信可言?”
郭之奇反覆為張孝起等人求情,周士相都是冷麵一張,只稱需依律法處置,不能循私,更不能枉法。
郭之奇走時,周士相命人將這些天來廣州府統計出的有關打砸、搶劫等案卷薄送上,共計369樁,樁樁皆有苦主,樁樁皆敘述分明,內中不乏苦主為牢中待罪之人。又取特別卷,為所捕犯人自供通韃作亂,欲使廣州內亂,藉此反對唐王監國,以為大清之助口供。另有參與鬧事地主士紳從前為清廷賣命出力事蹟,都是各地詳加察明,快馬遞呈廣州。白紙黑字,又有鄉鄰作證,更有從前受害鄉民狀紙,當真是鐵證如山。
郭之奇無語,知這些案卷有真有假,但就算周士相統統拿假作真,人在他手上,話都是他說,他一空頭首輔又能如何。郭之奇無果回奏唐王之後,唐王自是不滿,再派司禮太監潘應龍傳諭放人,更於宮中聲稱周士相若不放人,他便不再監國。
周士相不得已,親往行宮覲見唐王,當殿說道:“臣當日在文村就對殿下說過:此生唯以殺虜復國為志。誰要阻攔北伐、阻攔光復河山的大業,臣就算落個千古罵名也不會讓這等奸人得逞。若殿下信不過臣,殿下這便可以命錦衣衛把臣推出午門斬了,臣絕不多說一句怨言!”
又道:“毅宗烈皇帝曾言:百官皆可殺。這些所謂計程車大夫平時滿口仁義道德,實際上大部分人闖來投闖,虜來降虜,毫無節操。南都城破時,有幾個士大夫殉國死節?倒是笏板堆積成山,爭相向韃子屠夫多鐸輸誠請降!清虜佔據廣東時,這些人又有幾個和今天這樣對韃子大義凌然,據理力爭?!又有幾個對韃子射過一箭?收復過一寸土地?今日我大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