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講個故事給你吧!你講了《斧子的故事》給我。你說,從前有一個農民,他有一把特別昂貴的斧子,見到周圍的鄰居街坊總是要炫耀一番。每天,他都要看到斧子才安心去田地幹活。可是有一天,他找不到他的斧子了,他很著急。看到周圍的鄰居各個都像偷他斧子的人,可是他又不好意思問別人有沒有偷。總算有一天,他發現他的斧子沒丟,之後他看他的鄰居都不像小偷了。我聽完故事,笑著問你,想說明什麼。你說,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覺得他也喜歡著你。
沒錯!這種錯覺,我知道!就像我和你。
我想我和你認識這麼多年了,可是你還是沒在我的身邊陪著我,連一句酒話的喜歡都沒說過。何況我和一個不同國籍,不同的生長環境的外國男生呢?那麼完完全全的不一樣,該如何磨合在一起呢?
我說,謝謝你開導我啊!你說,客氣什麼?我們是朋友嘛!
恩!對!朋友!永遠的好朋友!
有時候很想衝動的問你,你知道我喜歡著你嗎?而且很多年了。想找人分散開我對你的喜歡,才發現,結束以後我想念的人還是你。我曾經那麼勇敢,那麼無所畏懼,可現在的我開始害怕,那些我所謂的堅持開始天崩地裂般的動搖。
天下起雨了,我塞住耳機,聽不見雨哭泣的聲音。 txt小說上傳分享
2009年2月10日 週二 Springfield…MO…USA 【馬丁靴/中毒/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我有的時候不知不覺或者刻意的走到球場上,看看足球帥哥是否在練球,那個時候,我對自己的行為稱做中毒或者是走火入魔。我想,我只是找一個寄託而已,想把對你的想念分散到別的人身上。我到底是對你中毒太深,還是他。
我穿馬丁靴,走路一顛一顛的,自己又變高了很多。馬丁靴原名Dr。 Martens,根據發明這個鞋子的人命名。最初的鞋子是為了給軍人和工人設計的,因為鞋子採用皮子製作,所以很結實,耐磨,並且帥氣。漸漸的馬丁靴被朋克一族所喜愛,成為了搖滾樂手的標誌,隨著時代的發展,馬丁靴也成為了潮流的一個標誌。今年貌似特別的流行。逛街的時候恰好碰到打折,我一狠心,買了一雙。我很喜歡。這是我轉型的第一步!呵呵!
小的時候我聽《你知道我在等你嗎》這首歌,總是無緣無故的身上起雞皮疙瘩。現在我真的很喜歡這首歌曲。寫下我最喜歡的歌詞,與之共享。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的愛上你,沒有理由沒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的愛是你,從見到你的那一天起。”
我總對自己說,順其自然。卻還是忍不住和你聯絡。這樣的我,你是已經習慣了還是開始厭惡了。你身邊有那麼多朋友,多到我都不認識。小時候的我和你,只有我們手牽手,現在你的手,已經沒有我的位置了。
現在的我,還是想給你燦爛的笑容,不知道這會不會太難。 。。
2009年2月13日 週五 Springfield…MO…USA 【巧克力+手環+一句話=什麼】
小語生日,又是瓶子,在美國朋友中間,我最喜歡的一個。我喜歡和瓶子做朋友,冷靜的樣子,淡定的做事情,不張揚,不外露。總之,祝小語生日快樂。
情人節前夕,在食堂打工,鼓足勇氣,給足球帥哥送了巧克力。看到他接過禮物時的靦腆笑容,和來不及說謝謝就馬上閃人的樣子,讓我覺得可愛。這是我第一次送男生巧克力,還是外國男生,我覺得我很勇敢。所以,在年輕的時候,一定要勇敢的去做你想做的事情,無論結果怎樣,至少做了,沒有遺憾。不要給自己的青春留白!
其實,我一直很想送你巧克力,可惜,那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