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都是農村人。
他們家裡面非常窮,20多歲那年,就來到城裡找事做。
他們很想發大財,但是,他們在城裡,連工作都很難找到。
有時連飯都吃不上口。
但,他們曾讀過高中。
他們不想在底層裡,去工地上搬磚。
他們拼命想接觸上流社會。
他們為了擠進上流社會,去城裡面,找老鄉借了錢,買了新衣服穿上。
有時候,去參加什麼高檔的活動,還借錢,買好煙抽。
這一次,上流社會召集了一些下層人聚會。
在酒桌上,甲乙兩個人,聽說一家煤礦公司的老闆,想把企業賣掉。
兩個人很高興,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買下了那個煤礦廠,那就意味著可以發財。
但,現在他們確實看到了商機,手裡卻沒錢啊,該怎麼辦呢?
他們坐在角落裡,一合計,心裡有了主意。
第二天,兩個人找到了這個煤礦的老闆。
他們拿出了一張300萬的支票,說要買下那個煤場。
其實,這張支票,根本兌換不到錢,也可以說是假的。
但當時,兩個人怕那個老闆發現。
他們就說,“這張支票,必須先存入某某銀行。
在半年之內,你不能動用。”
那個煤礦老闆,聽他們說了之後,很快就答應了。
接著,煤礦廠老闆,就把他們帶到了煤礦廠裡面。
甲乙要求看煤礦廠裡面,最近兩年來的出煤率的報表,和那個財務上的收支……
次日,兩個人就把這個煤作為註冊資本,成立了一個專門賣煤的公司。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甲的一個叔叔。
他們成立了,這麼一大家公司。
他們就拿著這個公司的營業執和公章,去印刷廠找人,印製了這個公司的價值1000萬的股票。
股票,很快就被送來了。
他們把這這堆股票,都放在了一個小倉庫裡。
因為煤礦,還沒有真正轉接到他們的手裡,必須要等到,煤礦老闆真正收到錢。
煤礦老闆,才能答應籤合同,把這個煤礦轉交給他們。
在這個時候,他們把成立的這個公司,作為抵押,向某某銀行,借款1000萬元。
然後,兩個人又重新到銀行,製作了一張真正的支票。
不久,兩人把這張能夠取錢的支票,交給了這個煤礦的老闆。
煤礦的老闆,親自去銀行裡面,查了,能夠取到錢,他就在合同上簽字了。
把這個煤礦廠,轉給了他們了。
廠子到手之後,甲乙就派人,將新成立的這個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推銷。
不到7天的時間,所有的股都被社會上的閒散資金,買走了。
他們就靠著這筆收入,把在銀行貸的款,也還了。
後來,還剩餘一些小的利潤。
他們兩個人就分了,分了之後,那個煤礦廠,也是他們的了。
他們還可以運營。
甲乙就是通這樣空手套白的那種方式,收穫了他們的第一桶金。
4我曾經有一個兄弟,聽我說過這個故事。
他對我說,“甲乙兩個人,是打著法律的擦邊球。
如果當時被沒批准貸款,而煤老闆又識破了他們的伎倆,有可能會報案。
他們會被,抓到監獄裡面去的。”
我說,“他們這種方式,不算犯罪。
因為在波濤洶湧的商海里面。
每個人,必須憑藉自己的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