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跟我外甥開玩笑說,如果你考不上好的大學,就不必去讀了。
你高中唸完,剛好18歲,你就可以,在網路上,自己開一個直播了。
他說,我不開直播。
我說,為什麼?
他說,如果開直播,就有很多黑粉,會罵我的,我會承受不了的。
我說,黑粉他罵他的,你說你的,你把他說的話,不當回事,他對你,就沒有影響了。
他還是搖頭。
我也只好笑笑,不再勸他當主播。
如果一個人,連這麼點意志力,都沒有,還能夠幹什麼大事呢?
是不是?
據我所知,有一個上千萬粉絲的大網紅主播。
他在今年三月份的時候,經常被幾個固定的黑粉,在直播間辱罵。
他多次封殺這些小黑粉,但是,這些小黑粉過了幾天,又換了一個馬甲,又在直播間罵他。
他和這幾個小黑粉,在直播間,對峙了一個多月。
後來,他實在忍無可忍,他就想去找人,打那幾個小黑粉。
但是,他不知道,那幾個小黑粉住在哪裡,就算知道幾個小黑粉,住在哪裡。
他打人,或者派人去打這些小黑粉,也都是違法的,後來,有朋友勸告他說,你可以去告他們……
結果,這個大主播,就把這幾個黑粉都告了。
那些小黑粉,主要說他什麼呢?
就是說他,賣的東西都是假貨……
大主播非常惱怒。
其實,他賣的都是,廠家拿的好貨。
當時,他的助理多次勸他,叫他不要搭理這些小黑粉。
那些小黑粉卻緊追他不放。
在他決定,起訴這幾個小黑粉之前,那幾個小黑粉,就連續在他直播間,不停地刷屏,說,“這個主播是詐騙犯,是網路騙子。”
……
還說這個主播,曾經愛過小張,還說這個主播,曾經偷過別人的東西……
反正各種各樣的髒水,都潑到了這個主播身上。
在決定起訴的前一天,這個主播安排他的助理,分別關注了那幾個小黑粉的帳號,然後又透過某種方式,加了他們幾個人的微信。
透過聊天,助理摸清楚了,這幾個小黑粉的真實姓名,和家庭地址。
然後,這個主播,就要這個助理,寫了一個公告,在微信裡,分別發給這幾個人,
勸告他們,以後別再他在直播間,進行抹黑了。
但是,這幾個人不聽。
還有一個小黑子,更加過分,他們聯合起來,找出了這個主播的照片,和他家人的照片。
剪輯成一個短影片,並寫了一條文案,說這個騙子主播,已經死了。
他們還在影片裡,新增了花圈,還播放了哀樂……
那個主播看到這樣一條影片之後,非常憤怒,連飯都吃不下,覺也睡不著。
決定起訴那天,把這件事,告訴他的父母。
他的父母也支援他。
於是呢,他就堅決地去黑粉的居住地,到法院起訴。
他的訴狀上面說,要求的幾個小黑粉,停止對他的人格侮辱,還要求這幾個小黑粉,付出賠償啊,向每個人索賠4萬元。
經過法庭的審理,原告律師也拿出了很多影片、照片和直播間的截圖等證據。
法官經過審理後,指出了這幾個小黑粉,罔顧事實,在直播間撒野,惡意評論,給你主播造生了巨大的損失。
法官能給那幾個小黑粉普法,
他說,作為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團體或者個人,不能對民事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