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鄧莉君以和寶麗金有合約,需要在美國做一張專輯的理由,拒絕了宋局長的邀請。
宋局長此時還不像以後那麼的無恥不要臉,知道鄧莉君是一口氣難咽,還是小女兒脾氣,又因為鄧莉君現在是世界文明的大歌星,倒也沒有太為難她,只是叮囑她今年一定要回寶島。
鄧莉君倒是沒有說謊,寶麗金看到《手拉手》這麼的暢銷受歡迎,再加上之前的那首《careless whisper》也佔據過2周公告牌的冠軍,獲得過近20個國家的冠軍,所以就跪求鄧姑奶奶,一定要做一張專輯出來。
ep和專輯相比,無論是銷量錢途,還是影響力來說,都是差得太遠了。
一個歌星如果有一個銷量大賣的專輯,幾乎就是奠定歌壇地位的最重要指標。
為了寶麗金的錢途,以及在歌壇上的影響力,他們必須要鄧莉君做一張專輯出來。
故而,寶麗金已經在1個月的時間裡面,找了20多首一流作詞作曲家的作品,讓鄧莉君挑選。
鄧莉君不是矯情的人,既然《手拉手》的效果這麼高,那出一張專輯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她也不全要別人的歌。
一張專輯一般是12-16首歌,鄧莉君現在已經名氣很大,她一張專輯就可以出得少一點,14首歌也就足夠了。
除了《手拉手》和《careless whisper》,她覺得還要殷俊給她兩首歌,才能壓得住陣腳。
這個想法也得到了寶麗金高層的同意,甚至是讚賞。
jun有多麼完美的音樂才華,已經在之前的兩首歌,很好的展現給了他們看,也給全世界的歌迷們展現了出來。
毫不誇張的說,單憑著《手拉手》這首歌,jun就已經名垂音樂的青史。
如今再讓jun給兩首質量優秀的歌,還能把它們當作第二波、第三波的主打歌,這可是求之不得的事兒啊!
即使是jun要求的版稅高了一些,但人家的歌,就是值這個價錢!
殷俊忽然被攤派了任務,卻根本不倉促。
因為鄧莉君早就知道,殷俊一直在忙碌之餘,給自己在寫歌。
目的嘛,不是為了現在的專輯,而是為了自己回到日本的作品。
鄧莉君是比較喜歡在日本發展的,原因也不是其它的,正是日本唱歌能賺錢。
鄧莉君一個人要養活那麼一大家子的十幾個人,以後侄兒侄女們出生了,多半還要把責任壓在她的身上,所以她拼命的去唱歌、開演唱會。
有史以來,就沒有第二個歌星,開演唱會的頻繁度能比得上鄧莉君的。
人家一年開一百多場演唱會,跟玩兒一樣。
還不是一兩年這樣,持續十幾二十年,她都這樣。
靠著鄧莉君的辛苦演出,鄧家那一大家人過著人上人的生活,但卻把鄧莉君累得夠嗆。
這也是為什麼鄧莉君日後找了一個沒錢的外國男朋友,在用鄧莉君的錢的時候,她的家人們會那麼不滿的重要原因——鄧莉君的錢,應該是我們這些媽媽、哥哥、弟弟們享用的,怎麼該給一個外人呢?
老實說,在鄧莉君隱居清邁之前,她要沒有日本市場來支撐,真的還沒辦法負責十幾二十個家人的開銷。
這也是為什麼假護照事件傷害得她如此的深,她第二年也回到了日本,繼續自己的演唱事業的根本緣由所在。
這一世不一樣,殷俊早就跟天后姐姐說了,咱們肯定要回日本,但卻不是為了掙錢,而是為了出口氣的。
怎麼出氣呢?
當然不可能用什麼暴力事件,這事兒人家日本政府做得沒錯,鄧莉君用假護照就是違法了,應該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