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的廣告商都能看見。
很顯然的,這就是樂姐姐在打臉了。
一個個蜂擁著來這裡,想要佔據720萬本漫畫週刊的龐大使用者市場的廣告商們,看著這個橫幅,大部分都是漲紅了臉。
有至少四分之一的廣告商,轉身就往外走了,他們根本不願意受這個氣。
但是大部分的廣告商卻沒有走,而是厚著臉皮進去,繼續和丁琳香談判。——是的,現在樂易鈴都不搭理他們,只有經過了丁琳香這一關,他們才有資格跟樂易鈴談論敲定廣告的事兒。
為了賺錢,廣告商們是不會要臉的。
裡子才是最重要的,臉這東西,他們不要已經很久了。
樂易鈴已經明白過來了,只要你的商品好,無論怎麼羞辱他們,他們都不會放棄;如果你的商品不好,你怎麼上門哀求,他們也不會搭理你。
所以,一切都是憑著產品說話。
現在阿俊的才能已經完美的展現了出來,9個漫畫故事,個個精彩,個個受歡迎,這就造成了一期720萬冊、一個月2880萬冊的巨大銷量!
並且,《麒麟週刊》還是暢銷幾乎亞洲每一個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都有它的身影。
有著這麼一個超級武器在手裡,難道那些逐利的商人會放棄這麼大一個給他們產品露臉的機會?
當然不會了!
因此,她在迎戰這些廣告商之前,也叫人寫了這麼一幅橫聯,殺殺他們的銳氣的同時,也是給自己出一口氣。
老實說,樂易鈴這樣做非常的不成熟,但是殷俊不可能會去說她。
殷俊的脾氣不錯,比樂易鈴好多了,可他這個人非常的護短,樂姐姐為了自己受了那麼多白眼和委屈,現在發點小脾氣怎麼了?不能忍大家都不合作囉,難道缺了你的廣告費,我就不能發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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