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不剩。最後,韓先生終於招架不住,只好在門口貼出一張啟事,內容簡單明瞭,一共三條:不談生意,不言招聘,不管食宿”(蔣子丹:《〈韓少功印象〉及其延時的註解》,《當代作家評論》1994年第6期)。
《海南紀實》雜誌的編輯部由張新奇、蔣子丹、林剛、徐乃建、葉之臻、王吉鳴、陳潤江、羅凌翩、楊康敏和趙一凡等組成,一共二十多人,大多是原來文學上的朋友、同路人,成分單純。以什麼體制將這些人組織起來,最初是有過激烈爭議的。有人主張實行市場社會最為普遍的老闆制,由極少數核心人物為僱主,其他人為聘用的僱員。老闆制在當時被看做是克服大鍋飯的體制改革,實行這種體制,顯然有利於韓少功所屬的領導層,而不利於一般成員,但韓少功仍然堅決反對。他聲稱平生痛恨把人分為三六九等的做法,主張作一種制度上的嘗試,建立一種人與人相對平等的勞動股份制。這種制度以勞動付出的質量和數量而不是以資本投入的多少為分配的依據。他參考了聯合國人權宣言,歐洲人在開往美洲的“五月花”船上籤訂的《紅五月公約》,瑞典的社會主義福利制度等,起草了一份既有共產主義理想色彩,又有資本主義管理規則,又帶有行幫習氣的大雜燴式的《海南紀實雜誌社公約》,它的內容條例,是較有特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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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這個條例組織起來的集體,是一個新型的“公社”,是1825年歐文在三萬英畝美國土地上的“新協和”公社的變體,是20世紀末中國平民在政治經濟學領域的一次羅曼蒂克,是最後一次紅衛兵行動。儘管這二十多個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公社,也是最缺乏自然基礎的公社:沒有血緣紐帶,地緣關係也不同源,而且,各人的秉性和志願能力各有千秋,他們並不一定認為這種試驗有多大的價值,只是被首創者的熱忱感動了。由於韓當時有足夠的影響力和行動力,他的意志不作多少折扣就成了公社的意志。公社的成員們在看到這份公約後興奮不已,非常慎重地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姓名。
當時有意投資這家雜誌的不乏有人,但他們拒絕一切貨幣資本。韓少功認為,刊物屬於高技術產品,主要是勞動的投入,智力的投入,貨幣資本投入反會掩蓋利潤的真實來源。而且,擁有資本就可以吃紅利,不勞而獲,這種東西是違反人性的。他設計了一種沒有貨幣資本和資本家,以勞力支付為分配依據的勞動股份制。公社成員每個人都是雜誌社的股東,他們不以資本入股而以勞動入股,參與勞務工資獎金和利潤的共同分配。成員之間分配的差距小於1∶3,而執行的結果是不到1∶2。成員退出公社勞動,其工資獎金也停發,但股份仍然持續,並以每年二分之一的比例遞減。
原始啟動資金是以借欠的形式湊集起來的,大家拿出自己的一些私錢,省文聯借了五千元。韓拿出自己數千元存款(是雜誌社所借私款的最大數),把作家協會發的二百多元工資也交給公社,全身全意投入雜誌社的運作。他覺得這是一件比寫作更有意思的事情,辦好了小說完全可以不寫。因為正如王樽所說:“作家首先是人,人的概念要優於作家的概念。第一是做人,第二或者第三才是當作家。”
簽約之後,大家熱情高漲,思維十分活躍。作家張新奇和曾經做過攝影記者的林剛對《海南紀實》的形式進行了大膽的設想,該設想對於《海南紀實》的發展至關重要。他們企圖把《海南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