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好好發展的理由,正如自治政府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出的倡導公告一樣,貧窮和富貴都不是註定的,人的命運和幸福生活必須由自己來把握、自己來創造。
“土地屬於國家,屬於集體而不是屬於個人。任何人都不能無故佔用土地、私劃土界,每一個公民都有權利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當然也有責任照顧好自己的那一份地。無論是山地、林地還是水池魚塘,承包之後就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責任。沒有任何農業稅收入代表這份土地上的所有收成、經營收益等就得歸土地所有者擁有,政府免費修建的水利灌溉設施、水庫、防洪工程,使用者都有義務和權利監管養護好這些公共工程……”
關於農業方面的政策,自治政府完全秉承了張雨生的指示方針,那就是農民是社會的主體構成,他們的收入高低、吃穿住行、孩子教育、老人贍養等等,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他們的勞動報酬究竟有多少。沒有穩定的收入談何改善伙食、修建新居、善待老人,政府可以解除掉全民的教育顧慮,也可以傾盡所有幫助他們穩固收入,比如大力修建水利工程和村鎮交通不就是為了讓農業生產沒有乾旱的顧慮、沒有外銷的煩惱,建立化肥廠廉價提供個各種肥料、發放各種農科技術書和下派大量經過一定集訓的技術人員,也都是為了為農業增收增產。總之,所有的一切歸納到最後,都是一切為了農業生產的穩定、為了社會主體農民的穩定。
當然,農民們是沒有了孩子的教育負擔,收入也是眼看著哧溜溜地漲,一切都向著美好的未來前進的時候。政府需要考慮的還有另外一個階層,他們便是農民自古的死對頭,要想建立一個穩定大局的政府的繼續改造物件,他們也就是封建地主階層。
“地主,是封建社會中除了皇帝這詞兒以外,最讓人銘記的一個詞彙了。不僅是因為這詞兒的地位在某些情況下,比皇帝還要管用,比如地主之於自己的長工、苦力而言,他們在這些人的眼裡地位是比皇帝還要高的。還有一個原因使他們的地位斐然,那就是土地的所有權。”
“人活在世上,首先必須滿足的就是食慾,不吃東西就能活下去的不是人,是人就必須攝取食物獲得營養,而食物的來源就是土地的耕種。沒有土地的農民肯定也是沒有錢和權的,對於他們而言要想活下去就必須獲得食物,或者一份自己可以耕種出糧食的土地。地主擁有著大片大片的土地可供種植。這之間的供求關係非常容易達成,當然剝削與被剝削、壓迫與被打壓的關係也很是容易實現。地主開始成了自己領地裡的皇帝,而苦力和僱農們變成了他的子民……”
之於地主,土地是他活下去、富貴下去的基本保證;對於農民,土地也是他(她)一家人活下去的希望所在,不求富足但求溫飽;然而共和風的盛行看似要打破這樣的沉寂,但一陣風過之後卻沒想到迎來了更猛烈的暴雪,那就是膽子更大的人民自治政府,一個鼓吹著全民公平的暴力政府。
由中重集團演變而來的人民自治政府在廣大窮苦百姓中的口碑是絕對好的,雙方之間的關係也是不容任何質疑的,光是讓近七十萬適齡兒童免費入學、近百萬人免費接收各種技術培訓都讓不少窮苦人民淚灑衣襟。不過,對於地主而言,一個如此強盛的政府取代了傳統的封建政府,這可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尤其是要拿走他們的土地更是讓不少的人對自治政府恨得咬牙切齒。
農民是社會人群構成的主體,而土地則是人類矛盾的初始根源。自治政府有償回收土地的實施從一開始其實並不怎麼順利,和善的講解和勸說是遠遠沒有後期的動作有效,當一隊隊全副武裝的人民軍士兵跟著土地有償回收的工作人員一起來辦公地時候,土地回收的秩序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有序化,當然進度進行得也快了很多。很多人聲稱這是和自治政府倡導的法治社會所背離的,是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