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室她——失蹤了。”
“你說什麼?”
邦子姐大吃一驚,我的主人抓住她的手臂,要她坐下,接著他繼續說:
“不要緊的。已經找到了,她現在在醫院,睡著了。”
“她受傷了嗎?”
“她割腕自殺。在她家附近的大樓樓頂上。”
主人說她是在中午過後不見的。
“我也嚇了一大跳……到學校一看,一年級教室樓層的公佈欄上貼出校內新聞的號外。”
所謂校內新聞,是指新聞社每個月發行一次的壁報新聞。
“上面寫了三室偷竊的事。到底怎麼會……昨天我接到電話趕去超市時,也顧慮到不讓學生們起疑的……”
呃……。我心想,他的顧慮實在不能說是成功。
邦子姐緊握丈夫的手。
“其他學生也會去桂冠超市吧!或許是誰看到了當時的情況。一定是這樣。”我的主人垂著頭。邦子姐繼續說:“那她被當成小偷了嗎?”
“沒有。反而是很憤怒地說她是被冤枉的,而且上面也沒有把三室的名字寫出來。”
“那新聞社不就是站在三室這一邊嗎?”邦子姐鬆了一口氣地說。
“是啊,新聞社是這樣啊。但是看到新聞的學生,反應並沒有這麼單純。就算沒有寫出名字,小孩子對這種事最敏感了,他們馬上就知道上面說的是三室。結果有人說專業警衛不可能犯那種可笑的失誤,他們一定是有根據才懷疑三室的。”
邦子姐眨著眼睛。
“啊?那叫什麼來著?邦子姐,你知道嗎?是叫反宣傳嗎?這麼說來她手腳不太乾淨,她曾經有過什麼事——如此一傳十、十傳百。暑假裡音樂教室不是丟了一支長笛,鬧得很大嗎?甚至有學生說,連那件事都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