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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縛靈法陣 (第1/2頁)

一行七人來到丹閣大廳,李煜與丹鼎宗眾人暫時道別,丹鼎宗眾女聽聞李煜也要乘坐靈舟前往吳國,相約靈舟上再聚,李煜自然稱是。

他們此行在南越灣的駐地赫然就是丹閣三層,而李煜則要去交接任務。

告辭之時,羅姓築基期修士還送給李煜一個青色的“酒葫蘆”靈器。

此葫蘆是他早年時用來藏酒之物,其內有若干個隔離的“酒缸”,可以存放不同的靈酒,作用類似儲物袋,乃“儲酒葫”,其中的靈酒自然是喝光了,唯有一缸普通靈酒,有治療傷勢之效。

“酒葫蘆”沒有任何攻擊力,只是防禦力尚佳,不至於在修士鬥法時,被法力波及而導致破損。

李煜一想也是,他雖有兩壇靈酒,但都是用瓷壇盛裝,若在鬥法時拿出來飲用,只要對手不傻,怕瞬間就被其打碎。

儲物類的靈器都不能放置在同等級帶有儲物功能的靈器之中,否則其中“芥子陣法”會互相影響導致儲物靈器損毀。

除非另外一個儲物法器擁有“須彌陣法”,那樣才能納“芥子陣法”於其中,若是李煜有儲物戒或者儲物鐲,是可以將“酒葫蘆”和儲物袋以及靈獸袋收在一起,但儲物戒和儲物鐲不是現在的李煜購買得起的。

之前李煜購買中級靈獸袋時,便把初級的那個,反手賣給了丹霖坊夢樓,靈獸袋亦是“芥子陣法”,只是中高階的靈獸袋其中蘊含的是複合芥子陣。

故此李煜只能把兩壇青蓮靈酒倒入其中一個“大缸”之後,將其別在腰間。

羅姓修士之所以送李煜這個酒葫蘆,一來感謝李煜的“全蛟宴”,二來是替眾女回饋李煜贈送的赤鱗蛟血肉。

修士講究“因果”,李煜“送肉”為因,羅姓修士“贈葫”為果。

李煜彆著酒葫蘆進入丹閣交接任務的房間,此行他共收穫了三十二顆龍荔果,他只交給管事二十五顆,一顆四百靈石,共獲得了一萬靈石。

龍荔果乃果實類靈氣之物,不同於靈草,其蘊含水木雙屬性,李煜若要吸取其中靈氣,還要剔除水屬性靈氣才可。

之所以特意保留了七顆龍荔果,實則是源自李煜身為散修的一份謹慎與習慣,他深知自己一介散修,總需留存幾分底蘊作為自保的依仗。

收到一萬靈石後,李煜便來到大廳“陣法”櫃檯,花費了六千靈石購買了目標之物“上品縛靈法陣”。

此陣能夠隔絕築基後期修士的靈識探查,乃上品法陣,除了能隔絕靈識探查外,便再無其他功能,作價六千靈石,非常公道。

陣法之道,博大精深,繁複精妙至極,其門類之繁多,所需知識之淵博,非一朝一夕能夠領悟,其中陣法大類就有:殺陣、防陣、迷陣、聚靈陣、靈微陣、複合陣等等。

大類之下,還有許多小的分支,那就更加複雜,不是李煜現在能獲知的。

李煜雖想購買更好的陣法,丹閣有售的“上品壁合法陣”,不僅能夠隔絕靈識,而且能鎖定探查陣法之人,更能防禦法力的攻擊,實在是外出必備之物,奈何其售價太過昂貴,李煜只能徐徐圖之。

購買完法陣之後,李煜又花費一千靈石購置了一缸“木元靈酒”,此酒雖大大不如青蓮酒,但也是木屬性靈酒,尚夠李煜平日修煉之用,李煜購買此酒,以備不時之需。

加上之前留餘的靈石,還剩下四千靈石,這些靈石得用於之後乘坐靈舟的花費,李煜自然不能再次花費。

離開丹閣之後,李煜直奔南越灣的凡人區而去,尋覓到一家賓客盈門、生意極好的酒肆,用銀子買了好幾缸世俗佳釀,便重回修士區那間古樸的客棧,住了進去。

兩日後,客棧夥計敲響了房門,並奉告了“越南靈舟”已經抵達的訊息。

入住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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