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的坐下來,汗凝在她額角頭上,飲料來了,她默默地喝著。
小意一直說:「老四……你看你,穿成這樣子,那衣服薄得我幾乎看到你內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頭髮又亂,人還是懶洋洋,算什麼?噯,巴黎怎麼樣?」
老四笑笑,「到處一樣。」
「我與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說。
我從來沒提過我們會去巴黎,不曉得她是怎度想出來的。她問老四:「巴黎可愛吧?你耽了四年,總有留下來的道理,有沒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著老四的反應。
小意又說:「你買了什麼東西?」
「五雙皮鞋。」她說:「我沒有皮鞋了。」」我的天!你還是穿平底鞋。不過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貴。老四,咱們這些老同學中,最能幹是你了。「
我微笑,背後小意又不曉得要說這個老四什麼壞話了,也不是壞話,只是她愛說長道短的,不過表面上她這麼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沒有說什麼話。
我也不敢說話,這種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輕易可以得罪的,說錯了話,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販,老四淡然的說聲「謝謝」,便飄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說:「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點,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之一名,她這樣,才難得呢,哪裡有這麼容易的事?不可能個個女孩子都像她,你少開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蠻好的。」小春說:「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語。
小春說:「奇哉怪也,每個人都不喜歡老四,說她愛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幫她說了一大堆好話。」
「那些人,沒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興了,她問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沒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們年底,仍然結婚嗎?仍然結婚吧。
我想是的,沒有疑問。
然後我又見到了她。那個老四。
她還是在那個地區買東西,不過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來跟她打招呼,她沒見到我,一頭撞上來,我連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記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連忙自我介紹一番。
她微笑,點頭,「小意好吧?」
「不錯。」我也微笑。「你天天出來買東西?」
「我要回臺北,帶點東西。我有個壞習慣,穿什麼用什麼,慣了之後,改不過來,所以那裡買不到的東西,在這裡都要買,有時候去英國,帶美國肥皂,怕買下到。到香港,又把臺灣牛肉乾帶回來,整日無事忙,可笑死了。」她邊說邊笑。
把我當作老朋友一樣,由此可知她對每個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氣。
這是好習慣吧。今天她換了一件貝殼紅的t恤,非常的明媚,與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對比,長發依舊,鞋子是小小的縛帶鞋,無瑕可擊的打扮,這才是最最新的裝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見。
小意只會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後一年半載,說什麼都俗一點,首飾與裝飾品都過了份,沒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兒站出來,一個個撙腰仰頭─跨著腿,半點柔軟感也沒有。可是小意還來不及的學,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難瞭解的。
當時我說:「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車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辭,「我自己叫車便可以了。」
我不勉強她,她不是客氣,她是真的不想麻煩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車,替她開門,替她關門。她忽然給了我一個很溫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