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去的時候,已經遲了,客人來了,連老四都到了,她穿著一件驚人的衣服,從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長袖長裙,可是背後全挖空了,由雪紡繡成一隻大大的蜘蛛網,我看得簡直呆了。
小意迎上來,很不高興的問我:「去了這麼久!」
我把花與禮物給她,她看了,轉怒為喜,我替她把那條項鍊戴上。
她悄聲跟我說:「你看老四,發了瘋了,這麼普通的家庭生日會,她穿了這種衣服來。」
是的,老四過份盛裝了一點,搶盡了所有人的鏡頭。但是她賓在太漂亮了,相信每個在場的男人都不會反對。我走過去,她拿著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透過去。
她奇怪的問:「是什麼?」
「一件禮物,沒有其他的意思。」我說。
她拆開了,看了一看,讀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馬上戴在手上,說:「謝謝你。」一點沒有虛偽的客套,非常高興。
她有點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沒有說話,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緊緊的。
然後她放開我的手,她說:「我要告辭了。」
我說:「舞會才開始。」
她說:「沒有關係,沒有我一樣,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說一聲。」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好了。」她說:「你要放心,我會照顧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門口,我送她到大門口。
她看看我一會兒。她說:「我明白了,謝謝你。」
我輕輕說:「你喝多了一點酒。」
「是的,喝多了。」她說。
然後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著她走的。可是她沒留她。
她說:「老四沒來的時候已經吃了酒,這種年紀,有什麼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響大家的情緒。對了,剛才她為什麼拉你的手?為什麼?」
「沒什麼。」我說。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為人,真是聰明人,她決定不久留。
從此之後,小意沒有提過她的女朋友。
至於老四,很奇怪,沒多久,她就搬回臺北去了,與她母親同住。好好的房子與職業都放棄了。我只見過她匆匆數面,印象難滅。
後來小意也改變作風,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見到女朋友,總是把我拉得很緊,匆匆而過,不過是點點頭。我們還是打算在年底結婚。
是啊,在年底結婚。
我看見她的女朋友,覺得她的女朋友好,於是換一個,但是也許新女朋友有個更好的女朋友,難道我又去換一個?這樣換,換到幾時?人家換我,我又有什麼感想?
所以,我們在年底結婚。
這是我的故事。月亮天下再比妹妹煩一點的人,是沒有的了。
搬到倫敦四個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間房間住,末了與房東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頭痛,不讓她搬,準煩死我,耳根不得清靜,況且那個房東也過份了一點,欺侮她,妹妹,誰敢碰她一根汗毛?難怪她直跳腳。
聽她形容那房東,也是一絕,「媽的,那老太婆!神經不正常!專欺侮外國人,隔壁房間的女孩子又髒又臭,她什麼都不敢理──大家英國人!我呢?嫌這嫌那,我叫學校老師去警告她,她半夜來踢我兩次房門!神經病,在那裡住久了,她會謀殺我!」
我只有一個妹妹,也只有一個答案:搬家。
我到處找房子,終於找到了一層小小的屋子,在樓下,沒有暖氣,沒有傢俱,但相當靜,也比較近妹妹的學校,有兩間房間,我與她一個人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