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來。
沒有人替我開門,攻玲已經癱瘓在沙發裡,她父母看護她,我自己走了。
回到家中,只覺得燠熱,不知怎地,流一身虛汗。開無線電,正在播一首鍾拜亞絲在鹹豐年唱的民歌:
「……媽媽,媽媽,是我深愛的那個火車小子,
他曾日夜地追求我,可是現在他不育再耽在家中,
他跑到倫敦城市,到一問酒館坐下,
他讓一個陌生女*坐在他膝上,把不肯告訴我的事全告訴她……
她父親放工回家,說道:我的女兒如何了,她看上去如此哀傷。
他上樓去,給她希望,
他找到她吊在繩索上……」
我跳起來,關掉無線電。
當玫玲與我很小的時候,我們在客廳中開著小小的手提無線電,兩個人擁舞。這些老好日子,多麼甜蜜,我們學跳華爾滋、四步、牛仔舞,練得滾瓜爛熟,舞會時一展身手。
我哭了一場。
信不信由你,陳世美或許也曾不得意地大哭過。在從前,人們沒有變心的權利。你不能改變主意,否則總有一個包拯這樣的人來把你軌為兩斷。包某沒想到的是,硬把兩個不再相愛的人湊在一起,有什麼快樂可言。
如果我娶了攻玲,我有什麼快樂?下班回家看報紙淋浴上床。致玲有什麼快樂?一個呆板的丈夫日日夜夜對住她,連牢騷都沒有,那多可怕。
我整夜不得安眠。
天亮四時許,電話鈴聲大作,父親聽完電話回來,推開我房門,跟我說:「玫玲自殺了。」
我渾身顫抖。
「沒有危險,吞掉十多粒安眠藥,醫生看過她,現在躺著呢,你去一次吧。」
我默默換衣服。
爹問:「真的完全沒有挽回的機會?」
「完全沒有。」我說:「我很抱歉。」
爹問:「是因為有另外一個女孩?」
我想了一想,「並不是。」
「一定是。」他作著知子莫若父狀。
我再想一想,是因為姬亞?不不,不是。
並不是因為姬亞。我並沒有愛上姬亞。我們很談得來,我們很合得擺,但我沒有愛上她。
我說:「不,不是因為另外一個女孩子。」
到了玫玲那裡,她蒼白地躺在床上,淚流滿臉。
我坐在她床前。致玲的瞼別轉過去,她母親雙眼若射出毒箭。
我默不作聲。
「為什麼?」致玲問。
我無法作答。
「是因為另一個女子?」玫玲問。
我保持沉默,我不認為她會明白。
「她是誰?她美麗?你為什麼不早說?」
我說:「你要保重。」
「她是誰?」
「明天我要回英國了。」我說:「我的護照並沒有過期,玫玲,我們以後再見。」
「你──」她用手帕揚看瞼。
「你自己保重。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活著,也只有靠自己。」我說。
我站起來走。玫玲母親抬起一隻熱水瓶向我摔來,差點沒把我的頭摔得稀巴爛。
在玫玲的哭聲中,我離開他們的家。
爹爹問:「解決了?」
「沒有。我將永遠是個負心的人,他們會詛咒我一輩子,你知道──負心,辜負一個女孩子的熱心。」
媽媽說:「我也覺得你過份一點。」
我說:「不是我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我離開香港。
這真不是一項損失,我憎恨香港這塊地方。這裡有女人乘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