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無依的生活。
在一連串的苦日子中,她碰巧遇見二十年前的那個樂手,他當時是長途貨車的司機。克子情緒激動地罵了他一頓,對方也不甘示弱地說:“你懷了別人的孩子,還敢在我面前耀武揚威?”她不承認,男人繼續說,其實他當時也不知道,後來去醫院才知道自己不能生育,所以那個男孩根本不會是他的兒子。
克子一時不敢相信,但男人好像並未說謊。而事實也證明了這個說法,那個男人當時有太太,但卻沒有小孩。
這時候,她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想起那個被拋棄的小孩,克子後悔不已。早知道當時就去找高顯,至少能讓小孩過幸福的生活。
她在手札裡寫下懊悔之情,從字裡行間看得出來,她確實打算將這些手札寄給高顯。這封手札記載了一切。但說是手札,倒不如說這是封長信,她為自己拋棄了兩人之間的小孩而向他道歉。
“然而克子最後並未寄出這封長信,或許她認為事到如今已無法挽回,也可能怕會給我添麻煩吧!”高顯先生一臉苦澀地說。
“或者,”我說:“她希望自己死前,都一直保有這個秘密。”
高顯似乎並未想到這種說法,他愣了一下後點點頭說:“或許吧!她就是這種人。”
“可憐的女人。”
“嗯。”
“沒錯,坦白說,我有好幾次想要找她。光想到這個世界上有個繼承自己血脈的人,我的心情就激動得久久無法平靜,我多麼想盡各種辦法讓他過得更好,但我最後還是忍了下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我自己單方面一廂情願的想法。我想與孩子見面、向他道歉,但不可否認的,我一方面也只是自私地想得到身為人父的喜悅。如果要真心懺悔,就應該放棄這種為人之父的幸福。”
這就是高顯先生慣有的嚴峻。
“也可以不說明關係,暗地裡幫助他呀!”
“如此他還是會把我當長輩看待,這跟享受父子之情沒有什麼不同。這種做法也是投機取巧,到時候我還是會想讓他認祖歸宗的。”
“那找到他以後,您打算怎麼做呢?”我問。
高顯先生爽快地回答說:“不怎麼做。”
“咦?”
“對,什麼都不做。我只會在遺囑裡,承認他是我兒子,至於我那些還算令人稱羨的財產,就交給法律處理。”
意思是說,法律上只要承認彼此的親子關係,在遺產繼承上就能視同一般情況處理。因此,沒有其他妻兒的高顯先生,他的遺產將全數歸哪個孩子所有。
“這麼說……那個人要知道自己父親的名字,還要很長一段時間。”
大概是聽膩了我的客套話,高顯先生搖搖手說:“我知道自己大限不遠了,才跟你說這些。每次談到我的死期,你都這樣避重就輕,根本談不了正經事。”
快別這麼說啊!這句話到了嘴邊,又被我吞了回去。他說得沒錯,他最不喜歡那些表面的東西,感覺只是在浪費他的時間而已。
“不過有個問題。現在,那個孩子應該也成年了吧?”
“應該快二十三歲了。我知道你要說什麼,要承認已成年的孩子,須經由他本人同意。”
“是啊!”
“這一點我也會註明在遺囑裡。唉,他也許不會承認我這個父親。”
“哦,應該不至於不承認吧……”
他察覺到我的欲言又止。“我所謂,一般來說為了財產也會承認吧?但是,假使他不承認我也沒辦法,我也沒權利埋怨。反正,到時我已不在人世了。”
他的自嘲之中帶點悲涼,然後很認真地望著我說:“你願意幫忙嗎?”
“我試試看,應該不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