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太太沒有說話。正如主人說的,不過,他甚至沒有掏出我來確定一下。
我,是主人的錢包。
“路上小心。”
聽著太太的這句話,主人和我走出家門。外頭吹著十二月的風,風穿透主人的大衣。雖然我看不到,但是照這麼看來,主人的大衣可能已經相當陳舊了。
主人緩步走著。他總是這樣,或許是提不起勁,或許是筋疲力盡。
據說主人為了養胖我,從事逮捕犯人的工作。若是有人問起,主人都是這麼回答的。
儘管這是主人獨樹一格的自我解嘲,我還是忍不住同情一下。
我從來沒有被養胖過。
我和主人認識很久了。我沒仔細算過有多久,而且這也非我能力所及,但似乎是快七年了。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就在剛才主人與太太有這麼一段對話。
“這個錢包已經很久了呢。”
“是嗎?”
當時主人正把我拿在手上,似乎打算確認我在懷裡,旋即又準備收進老位置,太太一走過來就把我從主人手中拿走了。
“角的地方都磨破了。都褪成淡褐色了。”
“還可以用很久的。”
“你記得這是什麼時候送你的禮物嗎?是孩子的爸四十歲生日的時候呢!”
太太都稱主人為“孩子的爸”。
“是嗎?我一直以為是父親節的時候。”
太太笑出聲來,“那一年我跟涼子商量,把你的生日禮物跟父親節禮物一併送,因為這個錢包蠻貴的。”
涼子是主人的女兒。主人的女兒一臉認真地盯著陳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