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偉頓了頓,繼續說道。
“像江北所這起事件一樣,對於經辦的幹警,可能大家會覺得他的緣由情有可原。
但是他的行為,卻極其愚蠢,為什麼他不找胡四彙報,找他商量。
為什麼不找指導員商量。
遠的不說,他們自己中隊的隊長,也是在江北街上混得風生水起的人物,居然會被一個放老高的小混混給威脅了。
一方面我真是痛恨他的愚蠢,另一方面痛恨他為了自己的私利,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
他前腳把物件放走了,後腳那個物件就到受害人那邊耀武揚威,我當時就在場。
吃著餛飩,和老闆閒聊著呢,就看見了這種景象。
你們說,這件破事讓我這張臉往哪裡放。
你們作為各站所隊的領導,一定給我聽好了,回去要和所有警員包括協警傳達會議精神。
第一,所有人必須要牢牢把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執法的第一原則上。
只要你穿著這身警服,那就必須要守好自己的職責。
第二,不要做這樣愚蠢的行為。
我們一個個穿著警服,帶著槍,還要被小混混威脅,聞所未聞啊。
你們自己搞不定,那就找中隊長,找所長,所長還搞不定,找陳局長,找政委。
我會在後面給你們撐腰的,知不知道,黨紀國法就是我們最大的後盾。
像這起事件一樣,劉坤同志如果早點和胡所長彙報,後腳直接把那個放老高的小混混抓回來,捏圓搓扁還不是我們說了算,怎麼會愚蠢得違反紀律,違反法律去強行干擾一個案件。
焯!”
祁同偉說到激動處,拍了一下桌子,桌子hp-3,嚇了大家一跳。
“你們記好了,現在起,所有刑事案件立案後,必須要報到陳副局長那邊備案。
該怎麼樣就怎麼樣,誰要打招呼,那就讓誰在案件卷宗上簽字,連我也一樣。
別說我沒給你們操作空間,立案前,你們能做操作只要不被發現就好,但是立案後,我會把卷宗給檢察院那邊備案,誰插手可以,簽上誰的名字。
日後出了事,該追誰的責任,一目瞭然。”
祁同偉最後這句話,才是重點,這個舉措,在這個年代,還是很少見的。
十幾年後當然所有執法過程都已經有了規範,可是這個年代大家還是很粗糙得執法,很多事情連檔案卷宗都沒完整留下,案件調解了,馬上把檔案撕掉,這不是少見的事情。
這個年代還沒流行起來電腦辦公,大部分資料都是手寫的,可操作性非常強。
祁同偉話音一落,所有中層都開始議論紛紛,這個舉措可以說十分影響他們的執法過程,即使是祁同偉的威信,他們也顧不上了。
“局長,我們這樣做不是白白給自己戴了鎖鏈嗎?
很多執法本來就是糊塗賬啊,把事情面上做好不就好了嗎?”
“好了,靜一下。
同志們,我知道大家都有很多疑惑,有很多疑問。
為什麼過去做了這麼久,都沒什麼問題,現在要改。
像這件事明明是小事,為什麼要小題大作。
今天我就一一解答。
第一,這件事不是小事,小事我會讓胡四上來做檢討嗎?
小事我會把劉坤趕到了秦山鎮政府嗎?
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沒有小事,不要覺得我在起高調,說些冠冕堂皇的大話。
我就是這樣想的,也希望接下來我們都能這麼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規範執法,這四句話,是我給公安部領導的報告上寫的,上面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