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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陪她去逛街!”

毛毛面無表情地描著,沒理會我的調侃。張曉是她的死黨,在若干個夜晚,她甚至挽留張曉擠在我們那張大床上睡,隔著鍋臺上不了炕,弄得我整夜整夜的地失眠。屋子裡瀰漫著濃濃的吸過煙的味道,這對不吸菸的我來說很刺鼻,我皺了皺眉,伸了個懶腰,然後抬起身子靠在床頭上,我看著毛毛……用“錦緞”、“去了皮兒的水蘿蔔”等字眼來形容她的肢體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我和毛毛認識的時間不長,真正在一起才一個多月。毛毛的家離我的住處不遠,她是獨生子女,嬌生慣養理所當然,但毛毛卻不像一些獨生女孩兒那般脆弱,這要取決於她身上洋溢著的風塵習氣。她給我的印象總是慵懶的,今天能有精神頭兒坐在桌子旁一絲不苟地梳妝打扮,倒真是難得。她喝酒,吸菸,會一整天像個小混混似的打麻將,泡網咖。自打和我在一起後,她晝伏夜出去蹦迪的行為倒是收斂了很多。剛剛 22 歲的毛毛雖還沒嘗過參加工作的苦頭,但已經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泡出了成色。

我和毛毛的相識要感謝網路,儘管到後來和朋友提起她時我還不承認是網友。我們在聯眾裡偶然相遇,就一盤一盤下著五子棋,學中文的我對棋盤遊戲類的東西總是很木訥,一旦玩起來敗多勝少。腦袋雖然木訥,但我的手委實很貧,一邊下棋一邊打著鍵盤和她聊天。屢戰屢勝,已沒了棋逢對手的趣味,但就因為我手貧得讓毛毛很開心,她仍饒有興致一盤接一盤地,“醉翁之意不在棋”地和我下著,我不失時機地丟擲了自己“編輯記者”的身份。雖然小編小記們在現在城市的街頭已成奔忙的螞蟻,但對一些女孩子來說,他們頭上那“無冕之王”的光環還是很具吸引力的。毛毛也不失時機地把 QQ 號碼告訴了我,於是那兒以後,網路兩短,兩個閃爍的小人頭,總在約定的時段 〃 碰面 〃 。

和毛毛第一次真正碰面是在一家火鍋店裡,因為我下午 5 點要開編前會,之後就是夜班編輯工作,所以我們把這頓“見面飯”定在了中午。我喜歡吃辣的,毛毛說她也喜歡吃,但怕臉上起疙瘩,我們就點了鴛鴦鍋。我比毛毛要大上 7 歲呢,雖然在 QQ 裡她扔過來的江湖嗑兒已讓我領教了,但一見面,她身上撲面而來的風塵味道還是讓我不得不另眼相看。吃著涮羊肉,我曾把面前的女孩兒和我印象中的三陪女聯絡在一起,但左端詳右打量,我最後還是下了結論:她不是。她那張還稚氣的臉上沒有過多脂粉,她也沒有描眼影,粘假睫毛,雖然眼角略有血絲,但一切看上去還是清新的。她的風塵味也不像三陪女們那樣的裝作,夾生,隨意自然,彷彿與生俱來。不管怎樣,毛毛的風塵味讓當時的我心裡著了火,產生了很強的佔有慾。若不是在敞廳的飯店,而是在一間包房裡,若不是在豔陽高照的白天,而是月光如水的夜晚……

那以後,我們除了約定的網上碰面,還多了項手機聯絡。她讓我的手機響起的時間是不確定的,比較隨意,有時我在車上,有時我在班上,有時我在床上。每當我感受到她那充滿煙塵味道的女生音質,我就會按耐不住地衝動。好長時間我們的關係沒有進一步發展,因為她那時有男朋友。

事情有了轉機是在今年春天我的一個休息日。手機鈴聲讓還沒睡醒的我睜開了眼睛,我抬頭看了看,日頭已經老高了,而來省城辦事,就睡在我旁邊的弟弟不見了蹤影,顯然出去了。我拿起還響著的手機,按了接聽鍵,毛毛頭一句話就說她心情不好,我問怎麼了,她說:“我和他分手了”。手機那邊,我能聽見她一口一口地吸著香菸……

熟男### 第一章(4)

那時我們報社正要搬家但還沒搬呢,我的住處就在報社的後身,從起床穿衣到單位也就 10 分鐘,不像現在的新址,坐公交車還要一個多小時呢。那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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