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
“然而他們信仰諸神,”布蕾妮說,“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勞。你在河間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四十年了,”修士說,他的狗響亮地應和了一聲,“從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許更久,但我不會說自己瞭解三叉戟河。我只遠遠地瞥過大領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鎮與莊園,熟悉那些小得連名字都沒有的村莊,熟悉籬笆與山嶺,熟悉可以讓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們棲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紙上沒有那些泥濘曲折的小徑,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當然清楚嘍,我這雙赤腳跨過每裡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給土匪走,山洞則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絲懷疑:海爾爵士對此人究竟有多瞭解?“你一定過著孤獨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終與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還有忠實的僕人,還有狗兒。”
“你的狗有名字嗎?”波德瑞克·派恩問。
“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說,“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搖著尾巴叫了一聲。他個頭大,毛髮蓬鬆,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屬於誰呢?”波德瑞克問。
“啊,他當然屬於他自己和七神嘍。至於名字嘛,他沒告訴我。我叫他狗兒。”
“哦。”顯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條名叫狗兒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陣子,“我小時候有過一條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嗎?”
“是什麼?”
“英雄。”
“不是。但它是條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兒會保護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艱難時代,有狗兒在身邊,狼和歹徒都不敢騷擾我。”修士皺起眉頭。“最近,狼群變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單身旅人得睡在樹上。我從前見過最大的狼群不過十來頭,現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裡,狼的數目需以百計。”
“你有沒有親身遭遇過?”海爾爵士問。
“諸神保佑,我沒有,但我在夜裡不止一次地聽見它們嗥叫。層層疊疊的嗥叫聲……令人血液凝固,連狗兒都顫抖起來,而狗兒殺過十幾頭狼呢。”他揉揉狗的腦袋。“有人會告訴你,它們是惡魔,他們說狼群由一頭可怕的母狼帶領,高傲碩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獨力殺死野牛,沒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鐵也不怕火,所有想騎她的狼全被她殺了。而且她不吃別的,專以人肉為食。”
海爾·亨特爵士哈哈大笑。“這下可好,修士,可憐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雞蛋。”
“我沒有。”波德瑞克憤憤不平地說。狗兒叫了一聲。. 當晚,他們在沙丘之間搭了個冷冰冰的營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邊走走,尋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著手回來,泥漿一直覆蓋到膝蓋。“退潮了,爵士。小姐。沒有水,只有泥灘。”
“離泥漿遠點,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勸告。“爛泥不喜歡陌生人。假如你走錯地方,冷不防便會被它張口吞沒。”
“只是爛泥而已。”波德瑞克堅持。
“它灌滿你的嘴,爬進鼻子,接著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話語中的寒意。“擦掉泥漿,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拿醃鱈魚和幾瓣橘子當早餐,在太陽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後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兒當先帶路,嗅著每一束野革,不時停下來在草邊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樣熟悉這條路。燕鷗的叫聲在空中激盪,潮水湧進來。
正午時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停留,這是他們遇到的第一個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樁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們乘小圓舟出去捕魚了,婦女和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