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灰意冷,掛印致仕。 對於刑部尚書的人選,政事堂再一次擬調任工部尚書張亮擔任…… 李二陛下沉思良久,在奏疏上批下“可”的朱字。 京兆尹馬週上書,請求於長安城內建造朝集使住邸。 以前,各州長官或上佐在每年歲首帶著貢物進京,被稱做朝集使或考使。長安無朝集使住邸,這些官員只得租房與商賈雜住,往來不便,且有失朝廷體統。 李二陛下又提起硃筆,批下“可”的字樣,並且備註:命京兆府與有司商議協調,為朝集使營建官邸…… 一壺茶將將喝完,積攢了一天的公文奏疏已然批閱了大半,這是內侍輕手輕腳的走進來,稟告道:“陛下,趙國公宮門外請求覲見。”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