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起案件已經算不上是案子了,因為按照國際慣例,但凡是這種面對平民的屠殺行為,都被列為了恐怖襲擊範圍。
但是田明建又是單人作案,背後並沒有什麼組織,也不能稱為恐怖分子,即使他被活捉,也是先上軍事法庭,所以官方對本案稱呼為建國門事件,也是比較準確的。
田明建的案子,本來作者是不想在本書中寫的,因為無論事件的起因是什麼,當事人遭遇了多麼不公平的待遇,都不是他濫殺無辜的理由。
縱觀整個案子中的受害人,有那麼多情同手足的戰友,還有那麼多毫不相干的老百姓,而田明建把槍口對準這些人的時候,連一個理由都沒有,純粹是發洩心中的不滿,這種行為只能用喪心病狂來形容。
其他悍匪殺人,不管是為了錢也好,為了自身安危也好,為了報復也好,至少有一個目的性。
而田明建殺人,純粹就是為了洩憤,為了製造轟動,為了發洩不滿,如果他目標明確的話,起碼可以稱為是條有血性的漢子,但是任何把槍口對準老百姓的行為,都不配稱為軍人。
不知道為何原因,部分人企圖把田明建塑造成一個英雄的形象,其根源無非就是表達自己對現狀的不滿,這就跟水滸傳一樣,裡面幾乎各個都是殺人犯,但活生生的被描述成了英雄好漢。
但是這個世界上,無論是什麼年代,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沒有絕對的公平公正,如今我國社會的和諧安定,從根源離不開那些保家衛國的戰士,離不開那些衝在一線的警察,離不開那些不為人知,而又在背後默默付出的英雄人物。
另外本案中被大家津津樂道的,就是田明建那個單手換彈夾的動作,流傳的有鼻子有眼,說是被一個外國記者碰巧拍到了,回頭在國際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轟動,包括漂亮國的海軍陸戰隊,對此都頂禮膜拜。
而隨後在好幾部電影中,都加入了這個炫技動作,給人帶來非常強烈的視覺衝擊感,因此田明建也被冠以了槍神的稱號。
當時案發現場,確實有一段老外拍下來的錄影,但是其中並沒有田明建單手換彈夾的鏡頭,拋開這件事的真假不談,這個動作並不是田明建獨創,很多部隊中的戰士都可以做到。
但是在真正的戰場上,空彈夾是需要回收的,沒有人會做這種沒有意義的動作,即便是田明建真的做了這個動作,那也只不過是在當時那種情況下,空彈夾對他來說已經沒有了回收的意義,為了快速換子彈而做出的困獸猶鬥,殊死一搏的舉動而已。
田明建的軍事技能雖然很強,但他只不過是在特殊地點,製造了一次影響惡劣的殺戮而已,整個衝突過程除了一槍爆頭一名警察之外,其實並沒有太多亮眼的表現,如果單從軍事技能上來對比,另外一個悍匪,能甩他八條街。
此人同樣是正在服役的武警,面對實打實的六千多名警察和部隊官兵的圍剿,在機槍、衝鋒槍、火箭炮,手榴彈、汽油彈……等等武器的輪番進攻之下,實打實的堅持了三天兩夜,而且最後竟然不是被擊斃的,從下一章開始,本書將為讀者講述另一個故事——白巖溝剿匪記,悍匪邵江彬。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