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事件,馮喆坐在辦公室裡看著關於香菇種植的畝數報表,忽然想起來關於在全縣大力推廣養殖香菇的的政策,可不就是嚴守一和易本初的一次角力?
養殖香菇是易本初拍板的,養好了自然功勞是他的,但是要推廣不下去,農民要是鬧意見,責任當然也是易本初的,那麼嚴守一為什麼還要支援,還要讓自己不遺餘力的遍梅山的跑呢?
——這個嚴守一,你和易本初鬥,為什麼非要拉上我?
——還有這個易本初,你推廣你的香菇,你撈取政績,為什麼也要讓我摻和進去?
太陽是這樣的晃眼,馮喆覺的長時間注視光亮讓自己眼前一片片的發黑,也許這只是一種幻覺,但那些幻覺卻如此的清晰和不容質疑。(未完待續。)
第342章孤星(六)
事越多事就越是多。
沒有不透風的牆,馮喆對香菇的事情還在焦頭爛額,電視臺買偷盜車的事情又被人捅到了檢察院,緊接著,電視臺那幾個參與的人被檢察院叫過去問話了,葉選明又憂心忡忡的來給馮喆彙報。
為了瞞哄一個疏漏而不得不要說更多的謊言,馮喆看著惴惴不安的葉選明有些好笑:你在梅山也算是知名人物,怎麼一遇事情就這麼沉不住氣!
但馮喆此時越發的不能表現出對葉選明有什麼意見,好人要做到底,救人要救到底,送佛就送到西。
當著葉選明的面,馮喆給檢察院負責此事的副檢察長打了電話,瞭解了一下情況,聽聞那邊的口氣比較公事公辦,於是,他決定去見肖抗戰。
公檢法單位雖然說是獨立辦案的,但在一級黨政機構裡都有一個政法委,而政法委是黨委內部協調公檢法工作的,dang領導一切,於是檢察院不聽政法書記的話有些不可能。
這樣其實形成了一個悖論:公安機關本來就是政府的一個職能機構不提,而檢察院和法院想要獨立於政府獨立自主的辦案不受干擾,很是需要一些底氣。
馮喆對肖抗戰基本沒有什麼隱瞞的,規避著、比較詳細的說了電視臺買吉普車的經過,肖抗戰皺眉說:“這幾個小年輕太不懂事,太幼稚,怎麼能圖便宜就買有問題的車?”
“是,肖書記,他們是犯了錯,我已經嚴厲的批評了他們,他們也是因為出於對武警部門的信任,覺得戰士們賣車,肯定不會有問題,再有也是想替財政省錢,於是麻痺大意了。錯,肯定是有的,但性質是工作中的失誤與疏忽大意,和有意識的去犯罪不同,這一點,請肖書記能瞭解,再有,他們其實也是上當了,已經自責懊悔的不得了。”
肖抗戰說:“聽你這麼說,我覺得不會是瀆職,不過,檢委會既然定了要查,檢察院那邊總要有個過程,已經啟動的事情要是半道而止,程式上有些說不過去,就讓他們查嘛,如果沒問題,即可以證明那幾個小青年的清白,也能對關心這事的同志有一個交待。法治社會,人人平等,一查,清者自清嘛。”
“肖書記說的是,只要檢察院能秉公辦事,不矯枉過正,那最好。”
肖抗戰覺得馮喆話裡有話,問:“你這怎麼講?”
馮喆表面上猶豫了一下,說了之前自己曾經被檢察院的趙興雲和郝愛民抓起來問話的事情,肖抗戰一聽皺了眉:“竟然還有這事?那好,我給他們打個電話問一下。”
有了肖抗戰的過問,事情變得簡單起來,一會檢察院的許檢察長就到了肖抗戰這裡,許檢察長對著馮喆說:“幾萬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瀆職嗎,剛剛夠得上。馮部長是什麼意見?”
馮喆正要說話,肖抗戰的電話響了,肖抗戰要出去一下,馮喆就說和許檢察長去檢察院詳細的談。
但是離開了肖抗戰那裡馮喆並沒有和許檢察長去檢察院,而是將人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