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記恨尋仇,所以他一早就找好了頂缸的——他那位身手不凡,身居高位的哥哥,正好適合擔任這個被人怨恨的位置。
事後,蘭斯也在各大場合多次表示扼腕:“哎,我那個哥哥就是殺心太強了,明明是一場誤會,卻演變成這樣的結果,我這個弟弟真是難辭其咎啊。”
到了這裡,蘭斯的計劃已經基本成型,接下來,蘭斯什麼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等著在這場血染的計劃中洗白就夠了。
這位善於在背後玩弄人心的惡魔,非但沒有苛刻地對待這幫名義上的罪犯,甚至對他們頻頻示好,不但主動地幫助他們在咕嚕嶺解決了生活食宿的問題,並在其他方面要求也寬鬆,只要這幫冒險者不離開咕嚕嶺,不違反蘭斯出臺的冒險者法案,那麼,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做什麼,蘭斯都不會過問。
這群愚蠢的傢伙信以為真了,他們根本無法理解,當他們開始遵守蘭斯那份冒險者管理法案的時候,這一場較量就已經是蘭斯贏了。
儘管在最初的一段時間,被強制留下的冒險者們對於自己無法離開咕嚕嶺這一項限制頗具微詞,但是隨著生活漸漸安定,而冒險者的權益依舊受到保障,時間開始沖淡他們的反抗心理。
畢竟殺戮的事是吉爾乾的,怪罪不到蘭斯的頭上,而冒險者管理法案,也確實是因為一開始是冒險者滋事,郡長才以此為契機頒佈的——以至於到了後來,冒險者當中竟然生出不少替蘭斯辯解的聲音,尤其是當蘭斯用上懷柔政策的時候——他允許有家室的冒險者請假去接回他的親人來咕嚕嶺,並在新建造的屋舍裡面給予優待。
3年,所有冒險者必須在咕嚕嶺停留3年,為郡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這就是蘭斯要求的全部,冒險者們依舊可以按照規定,每週兩次進入遺蹟去探險,但問題出來了,剩下的時間怎麼打發?總不能一週只下兩次迷宮,然後其他時間都在酒館喝酒吧?
大部分的冒險者們很快學會了接受現實,他們開始投入到生產工作中去,賺取他們的生活費,更有一些人開始在咕嚕嶺置辦一些產業,事實上,這座城鎮雖然荒僻了一點,但似乎也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不堪。
冒險者們將狩獵得來的物品賣給了商人,而商人則帶來了他們所需要的物資,帶走的,是關於咕嚕嶺蓬勃發展的資訊,以及足以讓每一個商人都心動的——關於發財的夢想。
由此開始,蘭斯最初計劃好的齒輪開始轉動了起來。
更多的商人和冒險者湧入了進來,但是這個時候“規則”在咕嚕嶺早已形成,那些被蘭斯坑了一把的“老人”們可不會任由新人們亂來,這未必是為了郡長,咕嚕嶺或是其他大義上面的東西,而是純粹的看不慣——為什麼老子必須遵守,你這個新來的特麼不用啊?
更有甚者,他們幾乎是用一種危言聳聽近乎妖魔化的方式,來標榜郡長大人的威嚴,以及咕嚕嶺的好處,還有那一紙(咕嚕嶺冒險者管理法案),對了,他們現在給這張佈告取了個名,叫做鮮血法案。
對於這種事,蘭斯自然不會去阻止,在他眼裡,這意味著那些原本對法案牴觸的傢伙們,也漸漸地融入了咕嚕嶺,融入到了蘭斯所建立的體制當中去了。
也許用不著三年的時間。
至此,蘭斯的一條小小的計謀,終於發揮了它該有的作用。
一切有條不紊地迅猛發展,咕嚕嶺也迎來了空前的繁榮。原本破舊的城鎮像是被丟進了文明的熔爐裡重鑄了一遍,一座嶄新的建築拔地而起,想當初蘭斯倒貼都沒人擺攤的市場如今人滿為患,鐵匠鋪的聲音叮哐作響,每天的商旅絡繹不絕,而曰暮時分,那些外出狩獵探訪遺蹟的傭兵們,滿載而歸。
故事到了這兒,就應該告一段落了。
黑鐵矮人喝空了酒杯裡的最後一滴酒,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