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去了。雖然已失蹤了好一會,但完事的林子瑾並沒有馬上出屋和櫟社的諸位才子敘話,而是掏出香菸抽了起來。
如果說身為大家族的子孫是林子瑾人生的幸運,但作為一個臺灣人又是他的不幸,如果歷史沒有改變,他將在壬子年(1912)放棄日本國籍迴歸大陸,在與同時回大陸、卻要逗留滬上泡妞的連橫分手之後,他獨自上京入了中國籍,而後在北京城裡創辦北方汽車行、修建京古公路,但自從遇見那些人那些事情之後,他的人生便被永遠改變了。
——丙午年(1906)叔叔決心效仿愛爾蘭,他就被送至東京,入日本學校,畢業後因為家世和學歷被臺灣總督府聘用,成為警察局裡面的文書。雖然在臺灣人當中,他飽受士紳尊敬,但在日本人眼裡,他只是一條狗,常常被戲弄,可即便如此,文弱的他也無從反抗,只想著聘任到期之後不再續任,不想就在他忍耐了兩年,還有四個月就要結束這種屈辱日子時,事情卻發生了變故。
那一日,他所在的警局逮捕了三名‘暴動嫌疑分子’,雖然只是嫌疑犯,但一經逮捕,他們的命運就已經決定了。犯人照例是先審訊,因為擔任通譯的那個人生病,林子瑾便臨時擔任翻譯。當時被抓的這些人似乎很鎮定,任由日本人威逼利誘都是不屈,可審訊半天卻沒有確鑿的證據,而他們被逮捕的理由,只是因為身上有火藥氣味,雖然這些人解釋說這是祭祖所致,但審訊官卻認為那是林深河炸藥,在林子瑾建議為求慎重再行調查時,審訊官將他訓斥一遍後大聲宣判:“審問完畢,宣告死刑!”此時他才發現,日本人是一定要把這三個犯人處以極刑才滿意的。
林子瑾經此一次,心中無比灰暗,東京學校裡學來的那些日本文明和先進之說被他完全拋棄了,在其後的日子裡,更多的‘暴動嫌疑分子’被逮捕,他們也都例行審訊一次,而後便判處死刑,林子瑾每次都擔任通譯都有一種說不出的痛苦,特別是那些人從容赴死的勇氣,讓他覺得自己無比的怯弱。
最後一次,警局再次逮捕了‘抗日義勇隊’十二名‘暴動嫌疑分子’,這些人的首領是一個不到二十歲,面目俊朗的英俊青年。受審時這個青年的態度,比以往任何‘暴動嫌疑分子’都更堅定。
“姓名?”“不必說。”“你的身份?”“抗日義勇隊支隊長。”“你的上司呢?”“……”“你的級別?”“中尉。”“學歷?”“師範初級學校畢業。”“你們有多少人?”“……”你們都在哪裡活動?”“不必審問,要殺就殺!”他就這樣說著,一笑,把後面的問題堵死了,日本人看著他臉上的笑意知趣的結束了審訊。
那天下午,林子瑾被命令隨士兵一起押著這段時間逮捕的‘暴動分子’前往刑場,當到達之後,這些囚犯排成了一列,在一個已經挖好的壕溝邊,他們被命令跪在壕溝的邊沿。
行刑的時間到了。‘嘿伊!’一聲,劊子手的喊聲震動所有人的耳膜,日本刀揮動的閃光亮的人眼眼睛發花,低沉的‘咕嘀’一聲,一顆頭顱脫離身體滾了下去,而那失去頭顱的身體,崩潰似的往前倒向了壕溝,頸脖處切口,紫黑的血,咕嚕咕嚕的噴發出來,把四周的黃泥全染做紫色的血斑。
隨著行刑的開始,林子瑾開始感到一種身上有一種無法形容的惡寒,幾乎半失神的他勉強忍著,但越到後來,寒冷使他全身發抖到牙齒都格格打顫。
最後輪到那個義勇隊長的處刑。林子瑾突然聽到那個人叫他,那聲音傳來,他不得不一邊顫抖著一邊走過去翻譯。
“不要用刀砍,用槍決好嗎?”“那浪費子彈。”既然那沒有辦法,墓穴另外好嗎?“只挖了一個,所以不行。”“是嗎?”“還有什麼遺言嗎?”“沒有。請給我一支菸吧!”“好。”林子瑾點著一根菸,讓那個隊長的嘴含著。他美美的吸著,白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