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嚴肅起來:“我的所有創作資料都留有備份,我隨時都可以拿出證明材料,花星唱片那裡也有全套的備案。這首歌曲的創作和錄製人證物證俱全。真要鬧開了,我不惜跟組委會打一場官司。所以,請李哥轉告組委會,有些事情大家一起商量解決是最好的,我們這邊也有這個誠意,可以讓大家達到雙贏甚至三贏的局面。”
“如果撕破了臉面,那……對誰都沒有好處。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在最短的時間裡妥善解決。”
“李哥,這件事我知道您很為難,我也不想逼您。”葉梓的語氣又緩和下來:“您只要幫我把話帶到了,其他事情都由我來跟他們談。您的這份兒心意,葉梓我心領了。不管事情最後解決的怎麼樣,我都請您喝酒給您賠罪。”
李志飛看著葉梓苦笑搖頭,一時間說不出什麼話來。
他還能說什麼?葉梓已經把一切都計算清楚了,甚至都已經準備好跟組委會打一場官司,那還怎麼搞?著作權益法規前年剛剛透過實施,如果真打官司,說不定就被抓了個現行,當成儆猴的那隻雞了。
就算組委會人面兒廣,關係厚,葉梓打不贏這場官司,但是人家可以在香江媒體上報道這件事情。
那可就是國際影響了。
那樣的負面影響,不要說組委會和那位想要聯合署名來添光增彩的人士擔不起,就是雲省高層都經受不起。
現在的葉梓,就是一粒蒸不熟、煮不透、砸不碎、嚼不爛、響噹噹的銅豌豆,組委會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李志飛現在感到非常慶幸,剛才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把自己摘了出去,不用親自來面對這件事情。所有的事情,就讓某些應該關心的人來做最終決定吧。李志飛自己只當一個看客和中間人,這是最沒有風險的。
“老弟啊……哎,你都已經決定了,那哥哥我就不勸你了。你今天還回申城嗎?”李志飛說道。
葉梓想了一下:“我就再留兩天,希望把這件事情徹底解決。李哥,還要麻煩您幫我改簽一下機票。”
“那行,你把機票給我,你就繼續住這兒,呆會兒我跟總檯說一下。”這是小事,李志飛隨口答應下來。
葉梓暫時不走那是最好的,李志飛也希望事情可以圓滿解決。不過現在看來,還是很有一點難度的。
目前來說,組委會有兩條路可以走。
一是放棄聯合署名的要求,直接跟葉梓商量一個合適的買歌費用。但是這一點很難做到,在費用上也很難達成一致。
第二個就是答應葉梓的條件,隨後派人跟葉梓好好商量一下包銷的細節問題。
李志飛希望組委會選擇第二條路。如果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他在中間穿針引線,就算功勞沒有,苦勞總還是有一點的。
這樣,李志飛也算沒有白忙活一場。(未完待續。)
第四百零五章 討價還價
中午,曾純、謝雲和錢立人過來,大家一起下去餐廳吃飯,他們都是下午的班機。葉梓告訴大家自己還要再呆一兩天,又請謝雲和錢立人一路上照顧一下曾純。
錢立人多少知道一點這件事情,拉著葉梓私下叮囑了幾句,無非也是“民不與官鬥”之類的關心話語。
葉梓謝過錢立人的好意,隨後回房等待李志飛的訊息。
下午兩點,李志飛先打了個電話,確定葉梓在房間,隨後不一會兒,他就再次上來。這一次,還有一箇中年男子跟著李志飛一起過來。
那是雲省音像公司的一位副總,姓唐,公司已經賦予他當場拍板決定的權力。
見面之後,雙方立刻開始談判。李志飛則優哉遊哉的坐在一邊旁聽。
唐副總其實很不願意來跟葉梓談判。
葉梓只是一個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