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裡來了,我們局根本就沒有這167號專案,1995年,我們局一共只有166個工程專案。”
寧馨微微一笑,沒等對方接著往下說,直接插口道:“我覺得你最少先問問我給你的這份合同上的簽名人,之後你再說我們是不是騙子。”
湯局長一見寧馨與林華兩人臉上毫無驚慌之色,心裡也跟著奇怪了起來,不過也許他也曾有過類似的經驗,想了想之後,終於又拿起了手裡的電話。
“鍾副市長,我辦公室這裡來了兩個自稱是光華市風華建築公司的人,他們手裡拿著一份1995年的167號專案工程合同,說是要向我們討要這筆工程款?”
接著湯局長的臉色一陣急變,連連說了幾聲:“是,是,是。”
對方口中的鐘副市長肯定就是前任的水利局局長了,因為寧馨教給對方的那份影印件上,簽名的人就是姓鍾,看樣子這位姓鐘的應當是升職了。
掛上電話,湯局長臉色很難看,看了看寧馨,又看了看笑而不語的林華,最終他才向寧馨道:“這筆錢我們可以付給你們,不過你們要保證把之後的尾巴要處理乾淨,以後不管出現任何問題,都不能再牽涉到我們水利局。”
水利局的錢其實並不多,只有三十六萬,比起浩州市公安局來說少了差不多近一半,而水利局顯然也不缺這點錢,所以才想花點錢把事情直接了了。
寧馨立馬笑了起來。
“湯局長只管放心,只要我們收到錢,我們那邊的事情我們肯定會處理好,絕對不會給你們水利局,特別是你們原來的那位領導惹來任何的麻煩。”
聽了之前湯局長向電話說的那一番話,寧馨怎麼會猜不出來對方之所以會這麼幹脆的答應肯定是電話裡的那一位說了些什麼。
湯局長神情有些沉重的點了點頭,道:“不過這筆錢我們現在還拿不出來,半個月後我會派人去你們光華,到時我會讓他把錢直接轉給你們。”
三十多萬雖然不多,但這位湯局長肯定不會用自己私人的錢,用的肯定會是水利局的錢,而用公家的錢自然得把賬做好了,這當然需要一些時間,半個月雖然不短,但相對來說其實也並不長,也完全要寧馨與林華的接受範圍內。
………【第十七章 人事局(上)】………
還一欠二~!
:(
終於成功的收回了一筆,林華與寧馨都顯得非常的高興,寧馨更是一上車便向司機道:“去民政局。”
不過當兩人找到浩州市民政局局長辦公室時,兩人看到的只是一扇緊閉的房門,隨後詢問了浩州市民政府的工作人員之後才知道他們局長現在並不在浩州,而是去了省城。
這句話的可信度其實並不高,但林華與寧馨也不敢肯定是不是民政局的局長故意躲著他們,畢竟作為一局之長,公私應酬自然不少。
局長不在,林華與寧馨也沒打算去找那些副局長,在市一級的局級行政單位,財務大權肯定是掌握在局長大人手中,找那些副局長根本就不會有任何的用處。
走出浩州市民政局,寧馨看了看錶,向林華道:“今天我們就到這吧,都快四點了,那些局長們現在這個時候肯定已經不在自己的辦公室了。”
寧馨對政府行政單位自然非常瞭解,一般的一局之長,負責、敬業點的會呆到下午四點左右才下班,至於上班時間當然是誰也管不著他們這些一把手。
當然,也有不少牛B的更是隻在上午下班之前露個臉,之後便神龍見首不見尾,誰也不知他們去哪裡辦公了,別說是外人,有時就連本單位的工作人員也有可能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他們的老大,普通的老百姓如果遇到一定要找他們才能辦好的事情,那就只能自認倒黴每天守在他們辦公室門前了,而且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