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容易!像費爾德茲一樣。
這麼容易!他感到自己又開始堅硬。
黑草莓果凍。他每砸一棍,就向後跳開,以免漿液進到自己身上。他擦掉撬棍上的指紋,把它豎在蠢貨兩腿之間。用手帕拔出左輪槍,放在蠢貨頭上。
然後他跑回自己的藏身之地,拿出已準備好的相機,迅速拍攝了一張一次性照片。
美……極了。他飛速離開。
他在三個街區之外的一個路燈下停下來,發現在他的鞋和t恤衫上沾著幾個小血點。他擦了鞍子。襯衫上的血跡也好辦,趕快拉上風衣的拉鏈就是了。然後他向前走。兩個街區之外就是他的福特,美好而舒適。他鑽進車子,開了一英里到達另一個巷子,那有垃圾箱。他開啟車的後行李箱,用他放在那裡的醫院的塑膠瓶子裡裝的酒精和水把布浸濕。用手把相機拆散,享受著&ldo;咋嚓&rdo;的碎裂聲,想像它就是剛才他打爛的那個軀體。把相機的每一片都用布擦乾淨,然後扔進三個不同的垃圾箱裡。
他再開車的同時,把手帕撕成四條,把帶血最多的那條一塊塊撕下來,吃掉。
他從車子的冰箱裡取出一罐啤酒,作為對自己的犒勞。慢慢地喝下,真愜意。
二十分鐘後他回到林蔭大道,在人們之間信步遊逛。他知道他們都是他的,他可以在任何他想要的時候帶走他們中的任何一個。
他找到一個二十四小時快餐店‐‐油乎乎的,櫃檯後站著一個胖胖的雜種。他直直地瞪著那個雜種,直到那雜種乖乖地交出男廁所的鑰匙,他沖洗了一下,仔細端詳自己的臉,摸摸自己,並不太相信自己是真實的。
然後他回到櫃檯,向那個雜種要了一個雙層漢堡包和一杯香草泡沫奶,坐在一張俠散架的塑膠凳子上吃起來。他真的吃得很香。
店裡另外的惟一顧客是一對同性戀樣子的男人,穿著黑色的皮衣,用洋蔥圈做耳環互相鬧著玩。他們注意到了他,互相用胳膊肘碰了碰,試圖瞪得他低頭,試圖讓他害怕。
他的冷笑改變了他們的主意。
他以為夜鶯看到他拍的那張死屍的照片會大受震動,會為她的英雄傾倒,感激涕零。相反,她看他的眼神很奇怪,好像他很髒。有一會,這使他感覺很不好,好像有點害怕似的,就像小時候他坐在第六級臺階上,屁股繃得緊緊的,生怕被抓祝他回瞪她的瞪視,那舊機器的噪音又在他腦子裡響起。這個蠢笨糟糕的妓女。熱熱的憤怒的痛苦抓撓著他的上牙膛。他感到手心裡又冷又硬。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擴張胸腔,想像著砸碎那雜種腦袋時的場面。
放鬆一點。病人。
但他知道她是完了。那段羅曼史到頭了。
他把照片撕得碎碎的,吃下去。剛嘴笑了。他伸出胳膊打了個呵欠。&ldo;我這麼做是為了你。現在你安全了,甜心。&rdo;
&ldo;是的。&rdo;勉強擠出的笑容。&ldo;太‐‐好了。謝謝你‐‐你真棒。&rdo;
&ldo;很高興,甜心。&rdo;
過了一會,&ldo;咱們再來一次,甜心。&rdo;
她猶豫了一下,看見他臉上的表情,就說:&ldo;是的,當然,我很樂意。&rdo;她低下了她的頭。
從那之後,他們之間的關係就變了。他們繼續約會,她拿他的錢,做他想讓她做的,但只是完成差事,毫無激情。他能感覺出來。
不再是男女朋友,這是一種沉重的責任,需要愛和尊重,就像小孩子對父母那樣。
這也很好。他已討厭聽她那些哭泣的故事,下流的老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