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司戶說的那些不錯,可是兩稅法的弊端也有不少。”李璟敲了敲桌子,緩緩道,“由於長期不調整戶等,無法貫徹貧富分等負擔的原則。而且兩稅中的戶稅部份的稅額是以錢計算,官府只徵錢不徵物,而大唐本就錢荒,市面上錢幣流通量不足,因而導致錢重物輕現象。每當夏秋稅前之時,物價更是大跌,百姓就得賤賣絹帛、穀物以及其它產品以交納稅錢,大大增加了負擔。
並且在兩稅制下,土地合法買賣,土地兼併更加盛行,富人勒逼貧民賣地而不移稅,產去稅存,到後來無法交納,只有逃亡。土地集中達到前所未有程度,而農民淪為佃戶、莊客者更多。特別是地方上實行的是聯保的制度,每個村子的稅額是早定好的,十戶人中如果有一戶破產逃亡,剩下的九戶依然得交十戶的稅,如果兩戶三戶逃亡,剩下的人負擔更重,如果更多人逃亡,那麼沉重的稅就會直接把剩下的人給壓跨,逼他們逃亡。”
在李璟看來,量出為入,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稅制。而且無論何時,土地兼併都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事情。李璟認為,新的稅制,起碼得在這方面有些準備。
眾官員都望著李璟,不知道自家這位三朝以來第一個異姓封王的郡王,要怎麼繼戰場上無往不利之後,又要在這稅制上提出自己的新觀念。
在場的都是文職,雖然也有不少高階武將和諸多帶著諮議、顧問、教授等頭銜的著名文士們列席,但他們都只是列席,並不能直接參與到討論之中來。但顯然,今天在場的人,並沒有人會相信,李璟能想出一個取代兩稅法的更好稅制來。
“我一直在思考一種更合理的稅制,對更多的百姓來說合理,又要讓官府有稅可徵的新稅法。兩稅法以前,大部份貴族、官僚都並不交稅,新稅法後,貴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稅,這就擴大了稅源,增加了官府的收放。兩稅法以土地資源納稅,減輕了沒有土地貧苦農民的負擔,改變了貧富負擔不均的現象,這是極好的事情,但是,這還不夠。”
李璟停頓了下,整理著腦中的思緒,對於新稅法改革他思考了許久。
“我有個想法,首先新法將是以土地多少納稅為主,並且,我打算廢除人頭稅!”
一石驚起千層浪,李璟的話讓在座的官員們都嚇了一跳。人頭稅,也稱丁稅。這幾乎是自秦以前就開始收的一個稅,而且十分的重要。
秦代以後的課稅均有人頭稅性質。人頭稅效率高,但最不公平。從福利經濟學理論分析,人頭稅的徵收,只能使貧富差距加大。在後世,由於人頭稅很不公平,現代國家幾乎都不再徵收。李璟的想法,便是要首先將這個明顯對貧富間不公平的稅取消。
在清代時,攤丁入畝新稅法,最終取消了人頭稅的徵收。
李璟現在的十州地盤,大部份都是新打下的地盤,並大量從中原移民。這些新移來的百姓都因此分到一塊土地,十分類似於唐初時的均田制。對於朝廷來說,更多的自耕農,絕對比土地大量兼併在少量大地主手中要強上許多。在這樣的時代,農耕時代中,土地是最重要的。
土地大量兼併後,必然導致大量無地丁民,淪為大地主們的隱戶佃農,大量人口的損失,必然會導致丁役不均。人丁逃亡和丁役不均又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危及到朝廷的統治。
歷史上,清朝攤丁入畝後,對於土地兼併有很大的緩和作用。
攤丁入畝的原則就是“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而地主田多丁少,農民田少丁多,於是“富戶也困於役,而置產困也。”
攤丁入畝其實是一項極大的改革,歷史上兩稅法沿用了八百多年,後來明朝時又經歷了一條鞭法重要改革,最後到了清朝時,才又在一條鞭法上再次改革,變成了攤丁入畝。李璟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