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較大,本庭宣佈,原被告各擁有一家網店。如有異議,可又再向更高階法院提起上訴!”
聞言,我暗暗舒了口氣,這場維持了五年之久的婚姻,終於結束了。
“不行,我不同意,憑什麼要解除我和她的夫妻關係?難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這樣認定我和婚內出軌?房子憑什麼要分割給她,那是我辛苦賺錢買的!”
審判長並沒有說話,這時記錄員分另給我和陸明軒份判決書,附頁緊隨著我和他各自提供的所有證詞。
特別最後一頁,購房合同的簽字以及首付的收據,讓陸明軒氣死當場直接把判決書撕毀,瞪著血紅的眼睛,嘴裡低吼著的同時,被警員再次押走。
“汪小琪,不要以為,這樣就算了,咱們走著瞧!老子絕對不會放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