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吃完午飯就整裝待發,一群人挑著東西,浩浩蕩蕩的準備出發過去,總共9個扁擔,裝著十八籃子東西,外加抬著長方盤子的禮品,加上提著豬腿的各類肉,外加兩壺酒,雞鴨各類,滿滿當當的都有二十多人抬著,而挑東西的清一色都是壯小夥,我們四個肯定是必須上場的,在他們這邊叫做喜郎。
到女方家時,還有個百來米,我們下車之後,把東西依次排開,上肩就過去了,這個點的太陽還是火辣辣的。
到門口了,對方用一根竹竿攔住了去路,請來的六個嗩吶開始吹響了樂器,找來的大嬸攔在竹竿面前就開始唱歌,要唱十首山歌才能進去,我以為是十句,沒成想,是十首,一首山歌來來回回基本上就得半個小時,所以,這個歌一唱起來就得好幾個小時,而我們還不能進她家去,這是規矩,我們必須等著所有的流程完成,竹竿拿開了才能進去。
就這樣,我們在她家門口曬了三個多小時,最後晚飯快好了,歌才結束,我們都快被曬乾吧了。
貴省這邊很多迎親嫁娶都會有唱山歌的環節,特別是那個時期更是隆重,我們順利的從竹竿下過來,當然,那竹竿最後也是拿紅包給撬開的,到了大門口,貴省很多地方有男方要進女方門要堵大門這一個說法,也就是男方家人必須要從正大門進去,而女方家會派人在門後面堵著,一般都是女方的哥哥或者弟弟在裡邊堵著,最後要給開門錢才能讓進去。
而這開門錢,其實都是雙方提前說好的,只不過形式上走個流程而已。
這一關,可是考驗體力的時刻了,新郎和他的掌管紅包的人站在前面塞紅包,我們負責在後面加油助威,然後大紅包進去之後,我們後面的人一股腦把大門頂開,我們才能把肩膀上的東西拿過去放著,自此,這算是完成一半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