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怨他了。然而她心裡,卻沒有一刻不想著地。
婉兒沒有再跟男孩子出去。外遇從來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結婚六年了,家明是一個不錯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錯的,他盡責,而且在家裡,他是和藹的,對兩個孩子又好。我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從來沒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裡,發現了一個女孩子寫給他的信。
我還以為我看錯了。
怎麼可能呢?一封情書?
家明已經卅一歲了,早已過了收情書的年紀。我把他的西裝褲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褲袋,不希望漏了東西,但是卻看到了這封信。
我打了開來。
照禮貌,我是不應該讀他的信,但是結婚都六年了,大兒子已經四歲半了,還講什麼禮貌?
看到女孩子的筆跡,我很奇怪,信上只寫短短几行:
家明: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並不是十分吃驚,也許因為信寫得十分的好。情書或者就是應該如此大膽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跡又很稚氣,像一個孩子寫的,簽名十分大,好像在什麼檔案上署名,證明一件事實一樣,非常有決心的「我愛你」。
如果家明是教書的,我會以為這是他學生的傑作,但是家明在一間保險公司已經做了四年了。
這個女孩子,是誰呢?
我把信翻來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郵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個地方還要寫信,實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又有兩個孩子。
忽然之間,我發覺我的手是涼的。
難道結婚六年,還比不上一個這樣的女孩子?他認識她多久了?他對她可好?
我不知道。
這個女孩子對他恐怕是好的,寫這樣的信給他。
我把信仍舊放在褲袋裡,把褲子仍舊擱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來,沒說什麼。我也沒說什麼。
他吃了晚飯,與兩個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覺了。
第二天他出門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褲袋,他那封信不見了。這個時候,我才開始害怕。
這件事情,發生有多久了?他瞞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該瞞我。
他可以馬上對我說:「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麼。」他可以這麼說的。
他為什麼要瞞看我?這件事是怎麼開始的?我太糊塗了,我對他太信任,根本沒想到他會做這種事情,我做夢也沒想到有女孩子會寫情書給他。
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這個女孩子叫玫瑰。
很好聽的名字。
我悲哀起來。恐怕她很年輕吧?我已經老了,但是我這段日子,是與家明一起渡過的,難道他不知道?我們畢竟是夫妻啊。
下午家明來了一個電話,他說他下了班有同事請吃飯,不回來了。這種電話是很普通的,我總不能將他與外界隔絕,我總要讓他出去吧?但是今天我懷疑了。他真的是與同事出去?
我不相信。
我是無從調查的,我只是想,這個叫玫瑰的女孩子,到底是怎麼樣的?恐怕只有十八九歲吧?家明有沒有騙她?我的瞼色蒼白起來。
我走到房間去,想開家明的抽屜,他上了鎖。我與他已經結婚這麼些日子了,他還把抽屜鎖著,這是什麼意思?而我,我卻想偷開他的抽屜。我的天啊,我們兩個人怎麼變成這樣子?
我找來了一管鎖匙,這一管是多餘的,本來早已束之高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