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2/5頁)

次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而且,當時和現在,有一個重大差別,就是對拳皇的感情。

那時我可說是無所牽掛,沒有什麼好輸的,所以能放手一搏。

現在,我可以不去玩拳皇,卻不能阻止它時常跳入腦海之中,提醒我是個失敗者。

心事未了,安不下心,無心向學。

曾經為了遊戲,放棄了學習;現在能否,為了學習放棄遊戲?哪怕只是暫時?

這是底限,如果連這都做不到,就太差勁了。

是的,這很簡單,一切都很簡單。若是讓一個對遊戲接觸不多的人來評說,一定會信心滿滿地說自己在關鍵時刻絕對懂得取捨。

而我是從遊戲中長大的。

十年來,所有的休閒時光,沒有遊戲就不知道該做什麼。

也許我可以看小說,看漫畫,可那也是邊想著遊戲邊看的;那也只是在打發“下次遊戲時間來臨之前”的這段無聊空閒。

我自然是摯愛著遊戲的。

可是,現在我懷疑自己對遊戲的誠意。

耗費我最多光陰的遊戲,是拳皇,而我又一次逃避了,很不光彩地跑了。

以前也是這樣,以前的以前也是這樣,遇難而退,太多太多了。

人心軟弱,人心幼稚,也不知要經歷幾番折磨才能真正堅強成熟起來。

追逐,又逃避,古怪地重複著。

到底,遊戲和我是什麼關係?為何不能將它捨棄?

看看吧,陳楓,看清楚吧,你的心,你到底在想些什麼!

那是與你同步成長的東西。

小學,初中,高中……

快打,街霸,拳皇……

悲與喜,笑與淚,年年歲歲。

遊戲已經成了你生命的一半,它就是你,你就是它。你與它赤裸裸相對,誰也捨棄不了誰,誰也沒資格捨棄誰。一旦分開,就惶惶不可終日,就象迷路的孩子,哭著想回家。

我的名字就是遊戲。

那在濁光中說話的,卻不是藍領子,而是另一個我。

捨棄不了,原來捨棄不了!即使再痛苦也捨棄不了,即使明知要粉身碎骨也捨棄不了!

遊戲永與我同在。

“楓?”錚又推了推我。

“啊?”

“放學了,你發什麼呆?”

“沒……沒事,”我站起身來,“怎麼不打下課鈴的?”

“打了啊,你居然沒聽見?瞌睡也不至於聽不見鈴聲吧……”

“哦……今天你打算玩什麼遊戲啊?”

“不玩了,”他說,“還有兩個星期就高考了,雖然我美術專業不考數學,別的分數也不能太低啊。”

“什麼!”我大吃一驚。

然後,在路上碰到驍,他也說:不玩了。

我便呆了。

為什麼?為什麼他們可以輕易做出抉擇?

放眼看去,好象全天下人都懂得用功學習了,就剩我一個不見棺材不掉淚?

可是為什麼他們能如此輕易做出抉擇?他們不也是很喜歡玩遊戲嗎?

我竟然是……如此孤獨了。

不,我想錯了,他們也是經過激烈鬥爭才做出決定的。只差半個月就高考了,現在離開遊戲已經是很晚很晚的了。

而還不能離開的我,大約便是世界上意志最薄弱的人;又或者,是與遊戲的距離太近,無從離開。

快毀滅了。

怎麼心情還比較平靜?好象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或者是因為早已絕望?

遊戲啊,你讓我為你痛苦大於快樂,你不曾賜我半點真實力量,你把我一步步導向深淵,我卻對你

最新小說: 玩三國志戰略版,分幣不充 神話再臨:我獲得了燭龍血脈 都重生了,還讓我從頭開始 一天不打仗朕就渾身難受 NBA:穿越神醫變教練帶飛姚明 鬥羅:日月雨浩,不做唐三女婿 學生議事錄 讓你當王者陪玩,竟把校花泡了? 縱橫率土從獲得神豪系統開始 網遊之劍界 鬥羅之霍雨浩知道了劇情 木葉:來自宇智波的靈魂之王 鬼滅:開局抽到了流刃若火 東京:開局撿到隔壁大姐姐 從繼承永生仙王衣缽開始縱橫諸天 聖鬥士:這個雙子座有點兒坑 艾澤拉斯的黑科技網咖 神話!我,冥王哈迪斯! 網王:這個球員背靠正義 不是,她無限回血,你打她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