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寧還沒有達到成年年齡,就這樣稀裡糊塗的跟郎秋霞辦了酒。 畢竟當時那種情況也容不得他退縮,這個年代如果被定為了流氓罪,輕則要勞改,重則就要吃花生米了。 而且一人犯罪,那是要連累全家的。 知雲這邊給兩個哥哥打著預防,朗秋霞那邊也算計上了。 數著米粒吃飯的日子真的不好過,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因為受傷太重,導致她留下了後遺症,還是隻是因為現在傷勢還未愈的原因。 她只要一動腦子去想事情,腦子裡邊就一跳一跳的痛,就像腦子裡有個小人在對著她的腦組織練拳擊一樣。 不過她已經打定了主意,既然這是一本書,書中女主是個有大氣運的人,把自己就把她的氣運搶過來。 她可是記得很清楚,女主的兩個哥哥都是很有出息的,那都是將來在商界呼風喚雨的人,自己只要傍上他們,那不是就一輩子吃喝不用愁了嗎? 到時候再搶奪了女主的氣運,代替她成為全家的團寵,將來的日子還不過得風生水起? 至於說女主的哥哥願不願意娶自己,對這一點朗秋霞還是很有信心的,畢竟俗話說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 她就不信了,憑自己的姿色和手段,還追不上一個土包子土著! 在醫院裡又住了三天,郎秋霞忍著頭疼出了院。 再繼續住下去,她就得餓死了。 回到知青點,那裡好歹還有她的口糧! 其實像郎秋霞這種情況,是可以上報給組織申請回城的,雖然不一定能成功,那也是有一定成功機率的。 不過因為郎秋霞打上了謝知慶和謝知寧的主意,自然不甘心就這麼回城。喜歡大佬不走劇情()大佬不走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