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仙樂了樂,“朋友歸朋友,買賣歸買賣撒。代言費當然要1oo萬才得行嘛。”
“那還是算了吧,”周青喪氣道,“1oo萬的話,還不如老子自己代言呢,只不過是影響度小了一點而已嘛。”
“哈哈哈……”譚仙開心地樂了樂,“笨蛋!跟你開玩笑的啦。你要真的做廣告需要我代言的話,我哪會要你的錢嘛?真是的。”
“嘿!”周青又是驚喜地一樂,“真的呀?”
“當然是真的了。嘻!”
“那這樣子吧,等我給我們的景區做個主題出來了之後,我再找你代言吧,咋子樣嘛?”
“好呀。沒得問題撒。”
“嘿嘿,可是說好了哦?”
“當然!”譚仙回道,然後忽然說道,“對了,等過幾天,你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如果不是我接聽的話,那就是我的經紀人在接聽,到時候,我要是忙的話,她就會要你留言,到時候你給我留言的時候,你就說你是我的表哥吧。嘻嘻,因為唱片公司有規定,簽約期間不許談戀愛,所以你千萬不要說你是我的男朋友哦!呵!”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