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0萬冊,而《達文西密碼》應該也有30萬冊。
這樣一來,殷俊獲得的版稅就會超過稅前120萬美金,這可是了不得的一筆數字!
如今的美國作家,能靠一本書就掙上幾十萬美金的,絕對不超過100人。
許多著名的作家也要日積月累的下來,才能慢慢的成名,慢慢的多賣。
但殷俊直接就拒絕了康德的提議,讓他繼續刊印就好,不用太過宣傳什麼。
康德是一臉的懵比,他以為殷俊是不知道120萬美金和5萬美金的差別,但殷俊也不聽他的解釋,堅持這麼做,他也只能是放棄了這個計劃。
什麼?
你讓康德出錢來推銷?
別開玩笑了!
商人怎麼可能幹出這麼偉大的事情?
這兩本書又不是史蒂芬金和麥可克萊頓寫的,康德怎麼可能賣力的自己貼錢去宣傳?
於是,康德也只能是就著餃子下鍋,邊看邊做了。
殷俊對於小說的這點錢,實際上是真的不怎麼在乎。
印象中《侏羅紀公園》和《達文西密碼》確實都是賣出了好幾百萬本的暢銷書籍,但比起它們在電影等周邊產品上面創造的利潤,那就太不值一提了。
現在殷俊又不等著兩三千萬港幣吃飯,他拍電影也要等好幾年過後去了,如今的電腦技術根本不成熟,或者說根本沒有,殷俊怎麼可能讓這兩本小說,特別是《侏羅紀公園》委屈得將就一下?
他是決心要讓《侏羅紀公園》比前世更加的經典的。
而想要達到這一步,雖然說《侏羅紀公園》的電腦技術實際上並不多,更多的是模型製造技術,但這也不是什麼積累都沒有,就貿然去做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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