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聲逐漸遠離義莊。
……
天明,庭院。
廖文傑用昨晚的剩飯剩菜喂二黑,見其護食時齜牙咧嘴,還不搖尾巴感恩,就知道這頭白眼狼養不熟,準備儘快處理掉。
原先,他擔心自己人生地不熟,準備拿二黑換第一桶金,誰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撈了一筆,錢包立即富裕起來。
現在大魚大肉連吃三個月不是問題,二黑這點蚊子肉等同雞肋,他已經看不上了。
“要不,賣給九叔?”
廖文傑眉頭一皺,不是他逮著一個人坑,而是發自內心為九叔考慮。
義莊這種地方,萬一鬧賊丟了屍體,怎麼向僱主解釋,傳出去豈不壞了名聲。
不如養條狗,越兇越好!
“阿杰,有人請我喝茶,你去不去?”
說什麼來什麼,九叔帶著文才出現,兩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親似的。
“喝茶……”
廖文傑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還是談生意?”
“傑哥,鎮裡最有錢的任老爺請師父喝茶,前段時間他就找過師父,想給自己父親遷墳,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還是為了這件事。”文才說道。
任老爺。
難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雙叒叕屍變的任老爺?
廖文傑暗暗點頭,轉而道:“九叔,你院子裡有雞有羊,唯獨缺條看家護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賣半送給你了。”
“傑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養的狼就是狗,一個意思,九叔你覺得呢?”
我覺得不妥。
九叔搖搖頭:“羊和狼不能放同一個圈子,這條忠犬我養不起,如果你覺得養著麻煩,集市上有肉攤,價格合適就賣了吧。”
九叔勸廖文傑上街,一方面是擔心家裡的牲畜被狼禍害,必要時候連雞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爺選的是洋茶館,省城很流行的那種,他沒喝過洋茶,擔心出洋相。
帶上廖文傑就不一樣了,畢竟是留過學的富家子弟,還會說洋文,肯定沒少喝洋茶。
……
集市上,九叔介紹了一個認識的肉鋪老闆,因對方殺熟,廖文傑直接回絕,在街上溜達了起來。
修道之人應當遠離世俗,斷了紅塵執念方可反本溯源,哪怕入世也是為了出世。
可廖文傑覺得世俗挺好的,尤其是任家莊的集市,沒有現代化都市的喧囂,他看什麼都新鮮,越逛越有感覺。
九叔跟著廖文傑走了一會兒,發現已經遲到,好面子不肯說實話,給廖文傑指明地點,帶上文才先走一步。
等廖文傑到達洋茶館的時候,九叔、文才面前各放著一杯咖啡,任老爺沒看見,但有一個身穿粉色洋裝的富家小姐。
她是任老爺的女兒任婷婷,人如其名,花季年華,亭亭玉立。就是洋裝過於成熟,和她的青春氣不搭,有點牽強附會。
廖文傑覺得不靠譜,文才卻不這麼認為,珍珠項鍊又白又大顆,看得他一臉豬哥相,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任婷婷心頭惱火,想整文才一把,見師徒二人不會喝咖啡,好心給他們打了個樣。
一口咖啡,一口牛奶,仰頭往嘴裡加了勺糖,搖晃均勻,嚥下之前還吐了個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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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叔感慨洋人腦子有病,發明出這麼古怪的喝茶方式,也沒有多想。
“九叔、文才,我來晚了。”
“阿杰,你來得剛好,幫你點了一杯咖啡。”
九叔指了指自己旁邊,兩個空著的椅子,一個是任老爺,一個是留給他的。
“不是吧,這個點喝咖啡……我更想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