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在中。少陰在下。
此篇論三陰三陽之氣。本於五髒五行之所生。而五臟之氣。生於後天水谷之精。始於先天之水火。蓋水生木而火生土金也。以上數節。論三陰三陽之氣。候於人迎氣口。謂本於陽明水谷之所生。從五臟之經隧。出於面板而見於尺寸。此復論五行之氣。本於先天之腎藏。下出於脛氣之街。
散於面板。復從下而上。本經動 篇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 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
斜入踝。出屬跗上。入大趾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是先天水火之氣。下出於脛氣之街。故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氣起於足五趾之裡。此水火陰陽之氣。出氣街而散於足五趾也。其別者。斜入踝。出屬跗上。入大趾之間。是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之氣。隨衝脈與少陰之大絡。注於足大趾之間。而覆上行。故少陰在下者。謂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厥陰在中者。謂天三之木。陽明居中土。
而主秋金之氣。陽明在上者。謂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也。此言五臟五行之氣。生主中焦之陽明。始於下焦之少陰。其上行者。出於陽明。而走尺膚。其下行者。出於少陰。而動於足大趾之間。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針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臟之外合。脈外之氣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氣。從足上行。如有虛者取之。
取者。謂迎其氣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竅在舌。肝之氣在筋。腎之氣在骨。是五臟之氣虛者。各隨其所在而取之。玉師曰。此論脈外之氣。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脈。
本篇重在五行六氣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終始。而論刺則曰虛者取之。曰以鈹針也。曰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讀者味之。其義自得。張開之曰。上節曰少陰在下。陽明在上。謂數之始於一而終於五。
氣從下而上也。此節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謂數之成於五而歸於一。復從上而下也。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 。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 。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洩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此論身形之應四方也。一方實深取之。一方虛淺刺之。脈實者深刺之。脈虛者淺刺之。此論四方之虛實也。經雲氣傷痛。諸痛者。其脈皆實。言四方之氣歸於中央而為實也。
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手太陰陽明主天。足太陰陽明主地。身半以上為天。身半以下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之形氣。生於六合之內。應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應天地之氣交。六微旨論曰。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氣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病在頭者取之足。以頭足之應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腎臟膀胱之水氣。應天泉之上下也。夫謹奉天道。請言終始。知血氣之生始出入。應天地之五運六氣。上下四旁。天道畢矣。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上節論上下之氣交。此論天地之定位。頭以應天。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