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脈循度環轉。越人曰。陽維陰維者。維絡於身。溢蓄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故陽維起於諸陽之會。陰維起於諸陰之交。帶脈者。有如束帶。
圍繞於腰。統束諸脈。此皆不與經脈貫通。故不循度環轉。莫雲從問曰。臟腑之氣。本於五運六氣之所生。營氣之行。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與五行逆順之理。不相符合。請詳示之。曰。
血脈生於後天之水谷。始於先天之陰陽。肺屬天而主脈。其脈環循胃口。是以胃腑所生之精血。先從肺脈而行。腹走手而手走頭。頭走足而足走腹。臟腑相傳。外內相貫。此後天之道也。以先天論之。
腎主天一之水。心包絡主地二之火。肝主天三之木。肺主地四之金。脾主天五之土。是以腎傳之包絡。包絡傳之肝。肝傳之肺。肺傳之脾。脾復傳於少陰。少陰之上。君火主之。君火出於先天之水中。後天之太陽也。故復從手少陰心。而傳於足少陰腎。腎主先天之水。肺主後天之氣。督脈環繞於前後上下。應天運之包乎地外。血脈之生始出入。
鹹從天氣以流行。故人之所以合於天道也。
卷二
脈度第十七
屬性:黃帝曰。願聞脈度。岐伯答曰。手之六陽。從手走頭。長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陽。從足上至頭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蹺脈從足至目。
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
五十營章。論氣之流行。此章論脈之度數。故曰。此氣之大經隧。謂營氣宗氣。所容行之大隧。故維脈不與焉。手足六陽六陰者。經脈分循於兩手兩足。三陰三陽。分而為六也。蹺脈亦分循左右而上。故合一丈五尺。夫背為陽。腹為陰。督脈主陽。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挾脊抵腰中。下循膂絡腎。任脈主陰。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任脈從會陰之分。而上行至目。督脈從目繞頭。而下至脊之十四椎。故各長四尺五寸。蓋氣行於任督二脈。陰陽通貫而行也。尚御公曰。督脈圍繞於周身之前後上下。只言四尺五寸。與任脈相等者。二十八脈。皆分陰陽而行。故蹺脈之陰陽。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
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盛而血者疾誅之。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此承上文而言脈度之十六丈二尺。只以經脈為數。支而橫者。絡脈孫絡也。夫經脈內營於臟腑。
外絡於形身。浮而見於皮部者皆絡脈也。盛而血者。邪盛於外。血留於絡脈。故當疾誅之。盛者邪客於外。故當瀉之。虛者本虛於內。故當飲藥以補之。蓋言血氣本於臟腑之所生也。
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為癰。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營也。故曰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營也。故曰格。陰陽俱盛。
不得相營。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夫手足之六陽。內通於六腑。六陰內通於六髒。十二經脈之血氣。由臟腑之所生。故虛者飲藥以補之。是臟腑之氣。營於脈內者也。此復論臟腑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