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有。&rdo;
他揚了揚眉毛。&ldo;真的?那就擊垮了你的整個理論,不是嗎?&rdo;
&ldo;不,&rdo;我說,&ldo;這是我所掌握最有力的證據,而且足以得讓我今天晚上來到這裡。你知道,貝裡被謀殺時,阿德里安的確有不在場證明,可是充滿漏洞。&rdo;
&ldo;他去了費城,&rdo;我說。&ldo;來回都乘大都會特快火車,而且都預定了特別客車廂的位子。車錢是用美國運通卡付帳的。&rdo;
&ldo;他在費城住哪兒?&rdo;
&ldo;靠近獨立大廳的那家喜來登飯店。他在那兒住了三夜,也是用美國運通卡付帳。&rdo;
&ldo;同時羅斯韋爾&iddot;貝裡在奧馬哈被殺害。&rdo;
&ldo;沒錯。&rdo;
&ldo;兩地距離多遠?兩千英里嗎?&rdo;
&ldo;差不多。&rdo;
&ldo;別吊我胃口了,&rdo;他說,&ldo;這顯然會洗清阿德里安的嫌疑。他跟這案子有什麼關係?&rdo;
&ldo;告訴你我的想法,&rdo;我說,&ldo;我認為他去了費城,登記住進了喜來登飯店,開啟行李。然後我想他提起公事包乘計程車去機場,用現金付了機票錢,而且出示一張a&iddot;詹森的證件,搭上中西快捷航空公司的飛機經密爾沃基到奧馬哈,用艾倫&iddot;詹森的名字住進希爾頓飯店。登記時出示了一張那個名字的信用卡,可是離開時卻是付現。他在那兒殺掉了貝裡,然後在屍體被發現前就離開了。&rdo;
&ldo;然後飛回費城,&rdo;雷蒙說,&ldo;再收拾行李,付掉房錢,搭上火車。&rdo;
&ldo;對。&rdo;
&ldo;而且我們的詹森先生人在奧馬哈或者在去的路上這段時間,你沒查到阿德里安人在費城的證據。&rdo;
&ldo;什麼都沒查到,&rdo;我說,&ldo;他飯店的帳單沒有電話記錄,也沒有食物的費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他待在那個城市,除了他付了飯店房間的錢之外。&rdo;
&ldo;我想不會有女服務員記得他的床有沒有睡過吧?&rdo;
&ldo;過了這麼久?除非她曾在那個床上跟阿德里安睡過,否則不會記得。&rdo;
&ldo;馬修,他為什麼要去費城?你剛剛說是因為他要設計一個不在場證明,我也瞭解,可是他表面上的理由是什麼?&rdo;
&ldo;表面上看來,他是有幾個約會。他的檯曆上列了四五個。&rdo;
&ldo;哦?&rdo;
&ldo;上頭寫了時間和對方的姓氏。我想那些不是真的約會,只是寫出來做做樣子而已。我查了他的旋轉名片夾,都找不到那些名字。而且我查過他家裡和辦公室的電話帳單。那陣子唯一打到費城的電話,是打去喜來登訂房間的。&rdo;
他想了想。&ldo;假設他去費城見的是個有夫之婦。他從公用電話打電話給她,因為‐‐&rdo;
&ldo;因為她老公會檢查阿德里安的電話記錄?&rdo;
他又重新講一套說辭。&ldo;他不能打電話給她,&rdo;他說,&ldo;只能她打給他,這也是為什麼他的電話帳單上沒有打給她的記錄。他檯曆上的約會其實是跟她,不過名字是假的,免得有人看到他的檯曆認出她的名字。他到了那裡就沒離開過房間,她有時間就會去找他,然後另外有個名叫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