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就知道了。
羅斯韋爾&iddot;貝裡所做的也許的確是上帝的工作,但由貝裡來繼續下去顯然不是上帝的意志。他正如自己所說的,他待在了奧馬哈,但回到紐約時,他已經裝在棺材裡了。
奧馬雜湊爾頓飯店的女服務員在他的房間裡發現了他的屍體。兇手頗具幽默感地在他的頸子上套了一條大衣的腰帶。
當然,這個案子是屬於奧馬哈警察局管轄範圍的,但他們也歡迎飛去那兒的紐約市警察局警探向他們請教並交換資訊。沒有證據顯示貝裡的遇害與沃爾默和薩萊諾有關,除了威爾都曾給他們公開信之外,因此有可能是某些奧馬哈人受到威爾的鼓勵,決定在當地幹掉他。
威爾的下一封信‐‐和其他的信一樣,寄給馬蒂&iddot;麥格勞‐‐提出瞭如下看法。&ldo;是我跑去奧馬哈解決了貝裡先生嗎?還是某些奧馬哈的市民,對羅斯韋爾&iddot;貝裡打破了他們美好城市的平衡狀態感到憤怒,於是自己動手了呢?
&ldo;我的朋友啊,這有什麼重要呢?是誰殺的又有什麼不同呢?我自己只是個無名小卒,根本無足輕重。我不過是為人民的意志而行動。如果真有另外一雙手代替我將刀子刺入了羅斯韋爾&iddot;貝裡冷酷的心臟,然後用大衣帶子纏住他的脖子,那麼我個人該負的責任,就好像你寫的文章也在某種程度上激發了我們的行動一樣。我們每個人,不論單獨或共同,都有助於表達‐‐
人民的意志。&rdo;
這招很高明。威爾沒說他去了奧馬哈,只說是不是他殺的都無關緊要。但同時,他借著暗示貝裡是被刺死的,很清楚地指出是誰殺的。奧馬哈警方封鎖了貝裡是被刺死的訊息。(他們原來也想封鎖大衣腰帶的事情,但訊息走漏了,而且這個勒死的象徵手法實在太強,無法期望媒體不報導。要封鎖刀子的訊息比較容易,因為現場看不出來,直到羅斯韋爾&iddot;貝裡的屍體送到法醫處驗屍時才發現。他是被一刀刺死的,傷口在心臟處,兇器應該是窄刃刀或者匕首。死者幾乎是當場斃命,也沒有流太多血,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刺傷一開始沒被注意到,而且為什麼能夠封鎖訊息沒被報匯出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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