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2/3頁)

願意和她生孩子,卻讓別人懷孕。

“他們什麼時候開始的?”

“好多年了吧!”沈遨抬起頭,“我結婚的第二年,那時候你們也應該結婚了,我們都一直被矇在鼓裡。她後來要和我離婚,我說那個人都死了,我可以當做什麼也沒發生過,可她卻不依不饒,說不可能再和我過下去了。其實啊,無論怎樣我是敵不過死掉的那個人的,因為他死了,死就變成了永恆。她告訴我如果不是他的家人反對他早就離婚了……”

聽到這裡,沈霖彷彿捱了一悶棍,打得爬不起來。“家人反對”,原來真的只有她是傻瓜啊,公公、婆婆、小叔子都瞞得滴水不漏,沈霖從來沒有懷疑過他們啊。只是他們反對,所以她沒有成為離婚女,變成了寡婦。

可誰又說得清楚男人呢?但凡婚外戀,男人總是會找藉口說,如果不是什麼什麼原因,我早就離婚了。現在死無對證。只是倘若魏嘉文當初提出離婚,她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不值得留戀。

一瞬間,沈霖內心超乎平靜,那個穿旗袍的不知道姓名的女人是故事的女主角,這是別人的故事,她不過是個聽眾。

“你丈夫如果沒死,我們大可以放手,讓他們去過日子,日日柴米油鹽看看他們能夠激情多久。或者和我對決,就算死也死個清楚明白,所以我真的心有不甘。她是香港人,我父親和她父親是同鄉,所以很自然認識了。我很愛她,但關係一直不融洽。結婚後她就跟著我到了廈門,她對我像朋友,像親人,卻唯獨不像夫妻。如果我們有個孩子,今天的關係可能就不會這樣了。可她寧死也不肯跟我生。出車禍前我們處於冷戰狀態,她和我攤牌說要離婚,我一直在猶豫,因為我不希望我的婚姻解體,況且我很愛她。後來他死了,我憐憫她,覺得這樣離婚太不人道了,她孤零零的一個人該怎麼生活?而沒了第三個人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只要不離婚,她想怎麼樣都行……”

“離婚以後,我本不想理她,可始終忘不掉,我們反而走得更近了。她什麼話都會和我說,遇到什麼事也會和我商量,她總是說:遨,你對我真好,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每當這時我總是咬牙切齒,心裡又愛又恨。這就是我的命。她很是我見過最漂亮的女人,喜歡穿旗袍,喜歡狗,喜歡美食,喜歡旅遊,喜歡一切美好的東西。我曾經問過她喜歡你老公什麼,她說喜歡很多啊,比如細心、溫厚、偶爾的狡猾和漫不經心,這些都是我愛上他之後才喜歡的,說穿了我也不曉得為什麼喜歡,然後她就站在那傻笑。原來喜歡一個人時連狡猾也成了優點,就像我即使被人揹叛還是無法自持。”沈遨苦笑著,“犯賤就是說我這樣的。”

“後來她領了個小孩,她很疼那孩子,我知道她把孩子當做了他們的。她喜歡美食,所以在你們家樓下開了個粵菜館,呵呵,生意很好。你剛剛吃過,味道怎麼樣?”

“我沒有吃出味道。”沈霖答。

“她現在對我比從前好太多了,比如剛剛,她知道我不常去超市,給我帶了很多日用品和熟食。我憎恨你老公,他是最不負責任的——”

沈霖打斷他,“所以你就把憎恨轉移到我身上了對嗎?沈遨,你不覺得我很無辜麼,你有沒有想過我憑什麼替他還這個債?”

沈遨沒有否認也不承認,過了一會兒他說,“如果你願意,現在你依舊可以和我結婚。過日子而已。”

“好了,故事聽完了,我該走了。”

沈霖拿起包包憤然出門。

半夜的海風讓她清醒了不少,她四處遊蕩。

環島路上不時有車刷刷而過,潮聲美妙,她卻心如止水。

她心裡沒有怨恨,不恨比恨好,至少心裡不會難過。

有些人不必太認真,他們不過你生命裡的匆匆過客;有些事知道了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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