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下,痛得無法冷靜,他猛地起身,走進臥室,用鑰匙開啟書桌的抽屜,拉開時,控制不住自己的力度,整個抽屜都摔了出來。
一陣很大的響聲,刺激顧清恆的情緒。
他喘著重氣,傾下身,將抽屜裡的一個檔案袋,撿起,接著開啟,裡面是念清親自籤的一份責任合同。
她的字,端麗秀氣,和她的名字一樣,很漂亮。
顧清恆已經將這份合同,反反覆覆看過無數次,很清楚上面的每一條條款,是他之前讓念清負責金泰灣的專案時,要她簽下的。
念清當時,看過合同後看了他幾眼,說像賣身契,但她還是簽下了。
他承認一開始要她籤這個合同,自己存在很大的私心,他明知道這個專案將來會被擱淺很長的一段時間,他需要一個保障。
合同上的條款,對念清來說,有些苛刻,時間上的苛刻。
金泰灣的專案,一日沒完成,她一日都恢復不了自由,要違約,這個違約金不是她獨力可以賠償的。
他可以困住她很多年,以後,還能用其他方法一直將她困在他身邊!
顧清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很卑鄙!
他拿著念清的合同,拿起分機電、話,撥打念清的手機號碼,很怕再次聽到已關機的提示音,心裡,已經擬定好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