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宗”字寫完,身上微微出汗,放下毛筆將紙疊了起來,讓內侍收入字紙簍中。這種習慣古已有之,不是因為紙貴,而是對文化的敬畏。收集到了一定數量,這些字紙就會被畢恭畢敬地在庭院中焚燬,算是質本潔來還潔去。
如今大明的造紙作坊不足以提供足量的工作用紙,毛筆書寫近乎奢侈,只有最終定稿留存的文冊才用好紙和毛筆寫就。平時工作流程能用沙盤用沙盤,不能用沙盤則用黑板白筆,若是一定要寫在紙上,也是用炭筆,寫過一道之後還可以再用毛筆寫一道。
朱慈烺又發動治下收羅舊紙,將原本要焚化的字紙回收再造。因為技術問題,這種土法再生紙不便用來書寫,但可以解決個人衛生問題,也算是廢物利用。
內侍接過廢紙,不敢多看,直接送去陸素瑤手中,收入字紙簍。皇宮中單獨有寶鈔司,專門負責處理有御筆的字紙——以及準御筆,皇太子殿下的字紙。
陸素瑤處理了廢紙,通報道:“殿下,李明睿到了。”
“請他進來。”朱慈烺端起茶缸,大大飲了一口,胸中頓時快意許多。
李明睿身穿公服,胸口正是象徵公正嚴明的獬豸補子。他腳下生風,幾乎是小跑一般進了朱慈烺的書房。不等陸素瑤拉上門,李明睿已經飛快地躬身作揖,口稱參見,旋即道:“殿下為何要因人定法?”
灋者,刑也,平之如水,故而從水;廌就是獬豸,見人不直則以角相觸。故而從廌去。
古人造“灋”這個字,已經涵蓋了對法律的基本認識:公平,正義。
在李明睿看來,軍人與百姓分別立法,無疑是將人分成了兩類,施法不同。則社會地位不同。從現在出臺的軍法來看,軍人倒是要比百姓更高一些。比如對軍人嚴禁刑訊逼供、受審時可以不跪、只要後動手便是自衛,即便犯了人命也不為罪——而尋常百姓則有防衛過當之論。
“尤其是審訊之法,各級法司不得過問,唯有軍中處置,這豈非為情弊所特設?”李明睿到皇太子面前並非來討論法哲學的,而是切實指向張家口的儈子手:周遇吉。
周遇吉在張家口的作為,朱慈烺和崇禎是喜出望外;南商則是喜聞樂見,紛紛趕赴張家口分一口湯喝。並且大肆佔領西商的市場份額,尤其是鹽、鐵、糧三個民生領域。可以說朱慈烺吃了肉,湯和骨頭都被那些浙商、徽商分了個乾淨,絕無半點浪費。而徽、浙商幫因為支援過山東,自覺從龍有功,吃得心安理得。
最不高興的是晉商。
晉商可不是隻有張家口的八大家,事實上張家口的晉商只是山陝商幫的一個分支,承接關口內外。他們倒了之後。晉商當然也一體受損,自然要發動朝中關係反撲。他們對皇帝、皇太子沒有法子。卻自信能幹掉周遇吉。只要周遇吉慘死,日後還有誰敢為了朱家來當這劊子手?
按照常理,皇帝也會有意無意推出個替死鬼,丟車保帥,最後事態平息,而皇帝仍舊是英明神武。倒黴的只是那個“不會做事”的傢伙罷了。
李明睿未必是被收買的,但肯定有人在他耳邊將周遇吉此事說成對“大明法治”的嚴重破壞。李明睿雖然不蠢,終究偏執於眼前的領域,只能從大理寺卿的角度看問題,無法看穿這政局人心的雲譎波詭。
“變祖制的事。得一步步來。”朱慈烺權當不知道晉商在後面的動作,也知道李明睿斷不會被人收買,否則東廠早就有報告上來了。
“殿下,如今有周遇吉一案,正是變制的好時機。”李明睿以為朱慈烺另有顧慮,進言道。
“你知道為何太祖定製,軍戶犯法只能由衛所、都司審理,不能為府縣管轄?”朱慈烺問道。
實際上非但是軍戶,就是在衛所土地上生活的民戶、匠戶,其司法管轄權一樣屬於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