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當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送莞爾回家,送了那麼多次,從沒在路上遇到過色狼,乘地鐵送雲兒回家,第一次就遇到色狼了,而莞爾比雲兒漂亮,事實上莞爾應該是比雲兒更招色狼的……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緣分’。
雖然在餘青面前,方自歸對自己的傷輕描淡寫,但這個傷,其實還是有些麻煩。炎炎夏日,纏著繃帶,出汗易洗澡不易。睡覺時不能翻身,也讓方自歸躺在床上欲罷不能,心想怪不得佛祖說身體是個累贅。
骨頭長好要三個月。
三個月後,就在方自歸的肋骨終於恢復,方自歸正計劃趁著睡覺能翻身的大好時節,好好讓公司業績翻個身,一天晚上突然接到了遊梓暉的求救電話,打亂了方自歸的部署。
手機聽筒裡傳來遊梓暉帶著顫抖的聲音:“我在監獄裡。”
方自歸非常意外,“什麼?你在監獄?”
“幫幫我!兄弟,我真的在監獄!”
方自歸覺得難以置信,除了在床上有些暴烈,一個在日常生活中完全溫良恭儉讓的人,一個怎麼看都人畜無害的人,怎麼可能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