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誰出去就跟誰出去,你管不著!”
艾提恩在電話裡跟她約了在一家位於溫州街的德國餐廳喝下午茶。
眼前的艾提恩正用他湛藍的眼睛溫柔地望著正在享用黑森林蛋糕的丁芸,害她忍不住問他:“我臉上有什麼不對嗎?”
“沒有。”艾提恩啜了一口冰紅茶。“我大概下個月六號就會回倫敦。”
“你不會繼續留在臺北工作?”艾提恩有些驚訝。
“應該是不會,我的工作合約只到下個月,我不打算長留臺北。”她沒有說出她其實想逃避臺北的真正原因。
“你的老闆是上次在PUB遇到的那位?”
“是啊!他非常挑剔,很不好相處,你知道嗎?他今天甚至想阻止我出來見你。”丁芸很誠實地告訴他。
“他也許在嫉妒我呢!”艾提恩開玩笑地說,他一點也不訝異那個男人會對丁芸有那麼強的佔有慾,他自己也被她散發的自然不做作氣息和她優雅的美所吸引;讓他忍不住想多接近她。
“不會吧!他是個有名的花花公子,我可不想被他的眾多傾慕者給罵死。”
“你不喜歡他?”艾提恩很好奇,也問到了重點。
“嗯……”丁芸有些遲疑,“怎麼說呢?只能說他不是我應該喜歡的人。”
艾提恩揚起眉頭,似乎不明白她的話意。“我是因為工作不得不長時間和他相處,那不代表我會愛上他。”
“我的問題是,你對他到底有沒有好感?”艾提恩聽得出她在迴避問題。
“有,但那不代表什麼。”丁芸自己也覺得很奇怪,在封季人三番二次惹怒她後,她竟然還是對他保持著相當程度的好感,至於為什麼,她從來都不願去深想。她反問艾提恩:“你難道不曾對你的工作夥伴產生好感嗎?”見艾提恩點頭後,她又說:“可是那不代表你愛她們,不是嗎?好感並不等於愛。”
看到她急於解釋的模樣,艾提恩忍不住微笑,“你在害怕。”
“什麼?”
“我說,你在害怕愛上你的老闆,要不就是你已經愛上他,只是自己還不能面對這個事實。”
“才不是呢!”雖然被艾提恩說中了心事,但丁芸仍不肯正面承認自己的感情,她笑笑地否認,並試著改變話題:“那你呢?你會害怕愛上誰嗎?”
“我不害怕愛上誰,我也不害怕自己對別人的情感。”
“你難道不會害怕自己的情感不被你所在乎的那個人珍惜?”
“但我總要試過之後才知道,如果二個人都害怕的話,這段感情根本就無從開始。”
“你是支援愛過了總比未曾開始好?”
“不,我是珍惜自己和對方的感覺,二個人要處得好並不容易,就算真的處不來,至少也試過了,並不能完全怪罪對方。”
“萬一錯在對方呢?如果對方愛上別人呢?”丁芸不由得想起遠在半個地球外的馬克。
“那就是二個人在一起的感覺變了,不適合再在一起。”
“你真的能這麼理智的面對感情?”
“我承認我不是很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但再怎麼難過、再怎麼痛苦的感情,若真的要忘記,三、四年時間總會慢慢淡化心裡的記憶,總還是要走下去的。”
丁芸很欣賞艾提恩講的這段話,去年底她和馬克分手時也曾非常難過,她曾以為自己不會再愛上誰,但現在……她知道自己已喜歡上封季人。
“我完全同意你的話,但過往的記憶多少總會干擾到人對未來的感情所抱持的信心,那就像是……你已經戴著一副有色眼鏡看世界,如果你習慣了世界是灰色的,就很難再接受世界原來不是灰色的事實。”
“這就是你的問題嗎?”